商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2021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在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审判工作始终,以商事审判能动履职展现人民法院担当作为,商事审判工作开启新篇章、实现新发展。截至2024年5月底,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20000余件,年均增长12%;重点审判质效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平均审理时长49天,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推动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全面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四个严格”,持之以恒深化能动司法理念
正本清源,深刻认识新时代商事审判司法理念,准确把握商事审判内涵,找准商事审判工作定位,推动思想理念转变,并付诸实践。
严格站稳政治立场。充分认识商事审判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发展、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意义,增强商事审判服务大局意识,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企业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旗帜鲜明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位置,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主题教育成果,始终牢记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汇报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商事审判正确的政治方向。
严格把握商事审判内在要求。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和司法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跟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提高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司法对利益关系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京津冀法院司法协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提供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引导企业遵纪守法、敢于担当、服务社会,推动形成尊重、关心、支持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积极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把能动司法理念体现到各领域、各方面,运用到办案全过程。
严格遵循商事审判规律。紧密结合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规律,完善商事审判规则制度,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制约职能,提升商事审判专业能力,确保实质化解个案纠纷,确保裁判效果最优,助力县域社会治理,促进治理效能提升。高度关注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系统性等风险,依法追究违规违法商事行为民事责任,切实保障投资者、消费者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精神。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在法律框架内把握保护和惩治、严格司法和善意文明司法之间的辩证关系,秉持司法良知,敢于融入引领法治进步、促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养成的时代内涵,作出恰当的选择、裁判,通过个案办理传递司法政策导向。围绕市场主体新期盼新需求,出台《香河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二条措施》,坚持司法适度弹性,确保司法适度参与,强化责任担当。
二、强化“四个助力”,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坚持能动司法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牢固树立平等保护裁判理念,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工作要求,倡导“外地本地一个样”“案大案小一个样”“熟人生人一个样”,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抓准当事人争议焦点和利益平衡点,耐心帮助各方主体厘清责任,最大限度增加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和谐因素,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仅今年以来就收到某工程公司等5名被告赠送的锦旗和感谢信,进一步凸显了司法智慧,激励了外地企业在香河创业干事的浓厚氛围。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落实中央“六保”“六稳”工作基本要求和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战略部署,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金融审判工作,高效审结金融类纠纷案件。成立专门金融审判法庭,在香河农商银行设立金融纠纷巡回审判点和金融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室,就地化解金融纠纷,妥善审理涉金融纠纷600余件,结案平均用时21天,服判息诉率100%。优化金融纠纷审判效果,打造金融纠纷预防平台,发布《金融借贷纠纷风险防范举措》白皮书,建立金融纠纷态势分析研判机制,维护县域金融秩序安全。
助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畅通破产案件立案渠道,严格执行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工作规范。成立破产审判团队,组建由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和3名聘任制书记员的3个审判团队,稳妥审理房地产、企业破产等商事案件。加强府院联动,与31家单位协作清理“僵尸企业”,凝聚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合力,与税务、财政等部门联合召开联席、推进会,共同化解破产案件涉及的税费收取减免、职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破产管理人履职尽责,保障企业破产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共召开债权人会议20余场,和解1件,促进企业破产“零震荡”。中冶长城链条有限公司等2件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的破产案件正处于最后攻坚阶段,破产工作平稳推进。
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觉担当起时代使命,主动服务和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依法审理涉京津冀合同纠纷等案件1300余件。建立院庭长包案办理机制,对涉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案件在流程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靠前服务,专门跟踪管理。参照京津法院标准,规范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12368热线等平台服务标准及功能,实现京津冀互联互通。优化司法联动机制,建立与通州区、武清区等法院沟通协作机制,在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审判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交流合作。
三、注重“四个环节”,在诉源治理中深化能动司法
以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为抓手,释放能动司法效能,全链条助推社会治理。
注重前端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诉源治理,主动向前一步推动诉源治理、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窗口建设。完成诉服中心升级改造,开设涉企专门绿色通道,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打造集约高效、便企利企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二是实行服务承诺。牢固树立“职责有限、服务无限”理念,作出“立案只需来一次、等待不超十分钟”承诺,对重点工程、相关企业简化诉讼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实施精准定位。三是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完善涉企纠纷联动预防、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与市场监管局共建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商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与住建局签订共建协议,深化建筑、物业等矛盾源头治理;加强与产业园及行业协会常态化联系,通过联席会议、专题调研等,做好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注重诉前分流环节推进诉调对接。加强诉前调解,打造诉源治理新格局。组建诉前调解团队,分设金融、物业等调解小组,吸纳有专业背景的5家特邀调解组织、120名特邀调解员,归口调解涉企纠纷400余件;就物业纠纷发出诉前调解书,促使1000余户业主主动交清物业费。在县接访中心设立涉企纠纷工作窗口,抽调业务骨干常驻开展工作,“一揽子”调处涉企纠纷120余件。
注重诉中主战场推进纠纷实质化解。“抓中端、提效能”,能动司法“全面提速”。一是依托智慧法院,构建全方位诉讼服务体系。网上立案审核15000余件、裁定立案13500余件、跨域立案130件、电子送达9800余次、网上缴费率90%。二是聚焦办案“主战场”。打通涉企服务快车道,在五个派出法庭全部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全部构建以1个“企业服务中心”、N个“企业服务工作站”为主体的“1+N”综合服务体系,畅通纠纷化解渠道,有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三是深化“廊坊经验”。发挥诉讼调解传统优势,尽最大努力推动商事争议及时妥善化解,商事案件调撤结案 9400余件,调撤率47%。积极探索商事争议专业化调解模式,注重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在问题楼盘化解上推行“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机制,诉前调解化解400余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重挖掘某银行诉某公司借贷案等典型案件,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
注重诉后延伸化纠纷止于未讼。拓展司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对象,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司法服务需求。主动对接县域“五城同创”“北运河通航”等重点项目司法需求,组建工作组开展法律宣传指导、调解征迁纠纷,全力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健全法企沟通联系机制,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共建单位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累计排查涉企风险隐患40余处,提出有针对性司法建议19条,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模式,院领导每年至少深入企业调研2次,先后深入一城酒业、喜临门家具等50余家企业答疑解惑,开展普法活动200余场,受益人员20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使司法服务更加精准精细。在家具城、汽配城等领域设立20个法官工作站,提供“一对一”法治指导,满足群众便利诉讼需求,减少群众诉累,仅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成功调解案件15件,对接案件化解率80%,受到企业好评。
四、聚焦“四个强化”,在司法保障中夯实能动司法
把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落到实处,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融合建强。
聚焦党建引领。坚持党建统领,发挥支部管思想、管干部、管业务、管落实实质化功能,围绕“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着力打造诉服中心“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最美服务窗口”,创建了万亩荷塘法官工作站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服务文旅品牌。三年来有29个集体52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涌现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彭开全等商事审判先进典型,打造了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商事审判铁军。
聚焦专业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法官轮岗锻炼力度,加强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制定并落实商事法官培训计划,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审判业务领军人才,构建多渠道、梯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二是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举办“大讲堂”,发挥导师传帮带作用。与燕京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互学互鉴,提高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三是强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制度,全面抓好铁规禁令贯彻落实,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
聚焦基础建设。扎实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示范法庭”,确定安头屯法庭为“示范法庭”创建工作试点,确立先动一步引领示范,促进其他中心法庭全部达标、均衡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法庭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新完善审判、办公场所等配套设施,对法庭环境进行美化、亮化、绿化。持续推进法庭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夯实保障能力。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探索“庭镇共建”,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指导,培养一批精通法律、热心调解、群众欢迎的“调解品牌”,五百户镇调委会调解员赵国起荣获“全国模范调解员”。
聚焦审判管理。一是推进繁简分流。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用好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果,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让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法院鲜明标识,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0%,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40%,服判息诉率92%。二是优化流程管理。强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加强办案流程关键节点和普通节点监控管理,明确操作规范,落实院庭长、员额法官层级管理职责,以落实“阅核”机制为抓手,有效实施全面、全员、全流程管理。三是强化质量评查。组建员额法官评查团队,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结合方式,加强跟踪问效,不定期明察暗访、带案督查,深入开展文书、庭审、卷宗评查活动,年均评查案件1300余件,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