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县委坚强领导下,县法院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积极争取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收案件18827件,审执结案件18774件;法官人均结案587件,创历史新高;安头屯法庭获评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全市“十佳”调解法庭、“十佳”解纷工作站;执行局荣获市中院“集体三等功”;五百户法庭庭长彭开全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有30人次荣获市县各项表彰或奖励。
一、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筑牢公平正义最强防线
从严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香河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两抢一盗”①、诈骗等犯罪,坚持依法惩处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新收刑事案件409件,审结391件,判处罪犯420名。受理涉恶案件2件,判处被告人7人,有效震慑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非监禁刑170余人,最大限度缓和社会矛盾,用最低刑罚成本争取最好治理效果。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新收民商事案件9623件,结案9423件。审理婚姻家庭纠纷715件,调解率60%,发出7份《家庭教育令》②,用司法守护家的温暖。审理买卖合同等纠纷5700余件,涉案标的17亿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审结涉京津冀案件1800余件,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通州区法院建立大运河生态保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打造大运河依法保护新高地。
强化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新收行政案件187件,审结201件。加大庭前、诉中化解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③。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14次,对行政机关进行点单式法治辅导15次,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稳步推进,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新收执行案件8608件,执结8759件,总执结率94.45%,执行金额7亿元。开展“冀执利剑”等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50余次,组织假日出击、夜间突袭行动,拘传30余人,拘留11。构建信用监督惩戒机制,1559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④、2972人被限制高消费,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二、扛起服务大局职责使命,能动司法展现作为担当
汇聚解纷合力,赋能社会治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找准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职责定位,以更加积极姿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将“万人成讼率”指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将解纷触角延伸至基层最末端,助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贡献司法智慧,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政府稳步推进“保交楼”工作,审理商品房买卖等案件571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传导。推进3件破产案件审理,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植根基层一线,推动司法前置。打造“一法庭一特色”工作机制, 32名法官包联全县300个村街,建立固定工作站,实现“一村一法官”全覆盖。在家具城、汽配城、石材城等领域设立20个法官工作站,提供“一对一”法治指导,满足群众便利诉讼需求,累计创建“无讼村街、社区”165个,夯实县域治理法治基础。
三、坚持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奋力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四二体系”⑤建设,深化“三大工程”⑥,坚持重心再下沉,诉讼端口再前移,主动对接50家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开展巡回审判案件130余件,努力实现法润心田、服务群众、减少矛盾的目标。与村街签订共建协议,确定服务清单160余项,帮扶困难群众21户,凸显司法形象。
刚柔并济保障民生。首次运用先予执行措施解决涉众民生案件,保障企业、居民用水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开展腾退房屋专项集中行动,腾退房屋、土地25处,快速、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结拖欠劳动报酬案件251件,兑现960余万元。举全院之力成功化解姜某等一批信访“骨头案”,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寓法于教普法惠民。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与教育局联合制作《警惕招生诈骗季》短片。60名干警兼职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县中小学校全覆盖。建立5个“送法进企业”宣讲团,上门提供服务160余次。组织干警深入村街、军营等开展普法宣传150余次,发放平安图册20000余份,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打造创新特色品牌
创建“高效+零距离”诉讼服务模式。严格落实“办事只需来一次,等待不超十分钟”服务承诺,受到省法院主要领导高度肯定,并转发全省法院宣传推广。增设涉企“绿色窗口”,涉老弱病残孕等提供优先直通服务。网上立案7348件,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诉讼费交费、退费便利简单,对符合退费条件的3500件案件,主动发起退费流程,全年退费600余万元。
完成“繁简分流、五段运行”重大课题。圆满完成省高院立项执行改革课题,以“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为原则将案件分为简案、繁案两类,实行执行案件五阶段分段运行、流水线作业模式,执行权得到分解与制约。速执团队执结首执案件1219件,结案平均用时16.5天,实际执结率91.17%,实际执行到位率51.47%;恢复执行167件,执结159件,各项指标均高位运行。
深化“诉前调解、速裁解纷”廊坊经验。畅通渠道、发力线上,通过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形成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的矛盾解纷模式,诉前调解1229件案件。建立三个速裁团队,审结案件1716件,平均审理时长 24.8天。加大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力度,892件此类案件结案平均用时13.72 天,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政治根基。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大方向,把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集群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队伍忠诚于党的政治本色。
锤炼过硬素质,增强履职本领。常态化开展“法官大讲堂”“书记员技能培训”“法警体能训练”等岗位大练兵活动,切实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庆“七一”系列主题党日、秋季运动会、征文摄影展等活动,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
构建监督机制,树立司法形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录,全年有记录报告事项1065条。加强“四类案件”⑦监督管理,开展审务督察28次。推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做实做深,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等80余人次。开展“司法民主示范庭审” ⑧42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陪审员参审案件1700余件。以此,全面推进司法民主进程。
各位代表,县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坚强有力的领导,离不开上级法院、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能力尚需提升。随着新业态的发展,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官综合素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案件质效有待优化。涉诉进京访量没有达到理想状态,运用创新思维、创新机制突破瓶颈的办法还不够丰富,尚需进一步总结提升。三是司法作风有待改进。工作作风有待提升、司法礼仪有待完善,与群众期盼要求尚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司法公信。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公正效率主题,推动“三源共治”,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为奋力谱写香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坚持党的领导为统领,在政治建设上彰显新高度。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己任,在护航发展上展现新作为。注重系统观念,服务县域治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持续推进。
三是以实现人民满意为目标,在司法为民上续写新篇章。强力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继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集约集成整合,把最好场所、最优服务提供给群众,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供给,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是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公正高效上实现新突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诉与非诉对接、立审执衔接机制,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提升司法效能,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强化队伍能力为核心,在司法形象上展示新面貌。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队伍管理,做实全员、全面绩效考核,树立干事创业风向标,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更需新作为。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在香河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担当作为、奋勇争先!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①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包括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
②家庭教育令:人民法院发出的、以促进家庭教育和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等为目的的司法裁定文书。
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人民法院办理行政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全程协调化解。
④失信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名单。是由法院和银行共同建立的对于失信执行人的对外公布及惩罚制度,最高法将收集、公布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
⑤四二体系:廊坊中院构建的“两前”拓界、“两端”加力、“两化”融合、“两基”赋能的“四二”工作体系。
⑥三大工程:廊坊中院推出的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工程、重塑“廊坊经验”工程、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工程。
⑦四类案件:那些在性质、影响等方面具有重要特征的案件:一是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的案件;二是涉及群体性纠纷或引发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三是可能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类案裁判发生冲突的案件;四是有关单位或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⑧司法民主示范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庭审观摩,拓展监督法院渠道,提升司法公信的一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