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实做细司法为民,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切实提升审判质效,香河县人民法院蒋辛屯人民法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临时搭建简易审判庭,着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高效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及时解决了两位老人的养老之忧。同时,将庭审现场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讲堂,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姬某、马某二原告系夫妻,年迈体弱,生活不能自理,只有大儿子承担赡养责任,二儿子因患有严重疾病始终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向该院起诉请求判令两个儿子轮流赡养,并分担医药费等费用。立案后,由于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件承办法官、蒋辛屯人民法庭庭长宗海峰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开庭前,宗海峰看到当事人腿脚不利落,去二楼审判庭开庭存在困难,遂临时决定在一楼大厅设置一个简易审判庭。虽然审判场地改变了,不正规了,但庭审程序丝毫不减,庭审依法定程序展开。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宗海峰不时安抚原、被告情绪,并耐心对被告进行说服教育。通过简单明了、紧凑有序的法庭调查、辩论及总结环节,仅用半小时就完成了一场高效的庭审。最终,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调解意见:二被告轮流赡养二原告、负责原告食宿,每六个月轮换一次,二原告医疗费用由二被告各负担二分之一。
下一步,该院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以责任担当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己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