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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绘织“运河美丽画卷” 香河县人民法院强化能动司法服务保障北运河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4-04-12 16:28:22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保障。流经北京市河北省(香河县唯一县)和天津市的北运河为海河支流京杭大运河北段。弯弯北运河穿香河全境近21公里,上下通联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武清区,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腹心地带,是北京城市副中心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香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担负起守护绿水青山的职责使命,找准统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平衡点坚持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并举、惩罚与教育并进,围绕全领域打击、立体化修复、多维度协作,不断提升服务北运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探索司法保护北运河新路径、新举措、新智慧2015年以来审理涉北运河水域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6判处被告人31持续筑牢了北运河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屏障,“法律之绘织北运河之美”。

一、聚焦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政治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运河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发表重要讲话饱含着对大运河的深情厚爱和巨大关怀为做好大运河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提供根本遵循。该院要求干警时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新时代环境司法保护理念贯穿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奋力推动北运河生态保护展现司法新作为。

坚持超前谋划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做到学习贯彻更全面、更系统、更深入,把北运河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工作重中之重部署推进,并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主题教育重要内容,融会贯通一体落实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工作大局依法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主动担负起保护职责。每年初组织召开由相关职能局、镇政府等参加的北运河生态环境保护诉源治理联席会议,实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协调解决北运河生态保护工作相关事项,抓在平时、融入平常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检验学习成效。

强化责任压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北运河生态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军率先垂范,不定期北运河生态保护工作开展调研,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制定工作方案出台北运河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举措,明确院领导对接分管业务部门开展督导健全机制,夯实工作理念压实工作责任优化环境资源审判资源,构建专业化审判体系,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公正高效审理涉北运河环境资源案件

二、聚焦执法办案,确保精准保护

秉持最严法治理念,切实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使命担当认真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保持打击危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依法惩处陈某等一批县域具有影响力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惩治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打击涉北运河水域内实施电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突出生态环境犯罪,打击涉北运河水域内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判处赵某等16人刑罚加强了北运河栖息地生态系统保护,维护了北运河流域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为实现北运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遵循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预防性、惩罚性、恢复性司法措施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科学合理运用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方式妥善协调当事人应承担的刑事、民事法律责任,促进生态环境一体保护和修复。如对翁某等14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责令其承担相应的增殖放流处罚,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结合北运河水域生态系统实际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放流投放鲤鲫鱼鱼4000余公斤20余万尾并邀请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经过不懈努力,北运河区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实现为0的目标。

    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北运河流域审判机制建设在办理环境行政案件中积极支持和监督生态局依法全面履职支持、监督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流域水污染防治、监管采取的行政执法措施共开展联系联动活动2次,制作司法建议1条,督促相关部门依法监管,推动了北运河生态环境保护预防、监管、治理无缝衔接。同时,扎实做实“抓前端、治未病”通过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方式凝聚工作合力,主动融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聚焦能动司法,汇集工作合力

推动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拓展司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着力推进环境司法功能多元化着力提升司法保护效能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加强协作,召开司法协作联席会议1次,就加强北运河环境保护司法协助开展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围绕司法协作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谋划就审执协作、资源共享等达成共识打造了北运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一体化工作格局奏响司法保护“交响乐

推动建立多元共治格局强化多维度协作对内建立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和执法等部门衔接配合推动构建检察、水务等执法机关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与生态公安部门制订《开展北运河流域香河段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畅通执法部门在信息通报、联席会商等方面衔接配合,建立环境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先后联合检察等部门召开非法捕捞犯罪等专题会议3次,参与联合专项执法宣传活动2统一认识,密切联系,形成打击保护工作合力。

推动普法宣传活动纵深开展创新“就地审理+法治宣传”工作模式,强化巡回审判,加强以案释法,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效果。“世界环境日”等节点,深入北运河香河中心码头、安平镇鲁家务等北运河水域相邻村街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在诉讼服务中心、基层法庭服务窗口向当事人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依托头条、澎湃新闻、抖音等新媒体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司法指引功能,引导人民群众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增强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舆论氛围,受到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评价。

四、聚焦素质提升夯实执法根基

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着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组建以审判业务骨干为基础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安头屯人民法庭挂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探索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诉讼案件由该专业团队集中办理为提高司法保障水平奠定专业基础。在北运河香河中心码头设置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工作站,致力于开展涉北运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及文旅开发建设等相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培育专业素养。针对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特点,注重加强生态学、环境学知识学习,加强环境司法理论研究,补强法官知识短板。定期举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培训班,对环境资源法官进行全员培训交流3次,选派法官参加上级专项培训2次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将刑庭、民庭、行政等部门负责人全部纳入进来力求锻炼出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环境资源知识,审判业务精、专业理论强的专家型法官,为重大环境资源疑难案件审理、专业问题研讨提供智力支撑。

    提升保护水平。针对北运河流域司法保护特点、重点、难点,积极探索创新,统一法律适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强立、审、执工作环节协调对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远程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配套机制,促进协作机制落实落地,提升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服务能力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人民法院保护环境资源的决心和智慧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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