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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联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3-11-01 15:11:21 打印 字号: | |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过程中,邀请县检察院参与案件协调,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取得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022年6月30日,因香河某美容美发服务有限公司化妆品展示货架上有化妆品已超使用日期,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参照相关规定,决定没收化妆品,并罚款10000元。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市场局依法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公司已于2022年予以注销。故该院将执行处罚退回市场局,并向其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市场局依法变更被执行主体,市场局接受该院建议,依法追加该公司股东荆某为履行义务的主体。荆某收到市场局通知后,向该院提出行政争议化解申请,要求对其与市场局的行政争议予以化解,理由:该公司是他人使用荆某的名字注册的公司,荆某对公司情况不了解,在市场局作出处罚期间,其正在北京打工,不便回来,故对处罚一事不知情。现收到市场局通知后,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处罚,但因考虑到自己根本不知情,请求予以从宽处理。该院收到荆某的申请后,为了有效化解此起行政争议,该院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特邀请检察院参与对此起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在协调会上,荆某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市场局对荆某的陈述表示已核实属实。法官、检察官听取双方意见后,经商讨,认为荆某的请求符合当下化解行政争议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向市场局提出法律建议,争取从轻化解处理。市场局在听取建议后,与荆某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本案中,法检协同联动,形成为民解忧工作合力,不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也是法检两院探索诉源共治模式的有益实践。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融合发力,搭建多元化解纷平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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