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代码:161001
单位名称:香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八、政府采购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人民法院是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和处理来信来访。
(五)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和裁定执行事项以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六)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七)负责本院业务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搞好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十)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以及通讯、计算机技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法院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十二)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21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基本性质 | 经费形式 |
1 | 香河县人民法院(本级) | 行政单位 | 财政拨款 |
注:1.单位基本性质分为行政单位、参公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四类。 2.经费形式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3930.3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3468.75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6.12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345.29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53.65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99.98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3936.42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3967.67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42.5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11.26 |
30 | 61 | ||||
总计 | 31 | 3978.93 | 总计 | 62 | 3978.93 |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3936.42 | 3930.31 | 6.12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3437.51 | 3431.39 | 6.12 | ||||||
20405 | 法院 | 3437.51 | 3431.39 | 6.12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3166.93 | 3160.81 | 6.12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270.58 | 270.5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45.29 | 345.2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0.14 | 300.14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66.20 | 166.2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3.93 | 133.93 | |||||||
20808 | 抚恤 | 40.15 | 40.15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40.15 | 40.15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5.00 | 5.00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5.00 | 5.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3.65 | 53.6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3.65 | 53.6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3.65 | 53.6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9.98 | 99.9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9.98 | 99.9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9.98 | 99.9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3967.67 | 3662.99 | 304.67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3468.75 | 3164.08 | 304.67 | ||||||
20405 | 法院 | 3468.75 | 3164.08 | 304.67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3164.08 | 3164.08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304.67 | 304.6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45.29 | 345.2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0.14 | 300.14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66.20 | 166.2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3.93 | 133.93 | |||||||
20808 | 抚恤 | 40.15 | 40.15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40.15 | 40.15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5.00 | 5.00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5.00 | 5.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3.65 | 53.6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3.65 | 53.6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3.65 | 53.6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9.98 | 99.9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9.98 | 99.9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9.98 | 99.9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3930.3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3462.63 | 3462.63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345.29 | 345.29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53.65 | 53.65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99.98 | 99.98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3930.31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3961.55 | 3961.55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42.5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11.26 | 11.26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42.50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3972.81 | 总计 | 64 | 3972.81 | 3972.8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3961.55 | 3956.88 | 304.67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3462.63 | 3159.96 | 304.67 | |||
20405 | 法院 | 3462.63 | 3159.96 | 304.67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304.67 | 304.6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45.29 | 345.2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300.14 | 300.14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66.20 | 166.2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3.93 | 133.93 | ||||
20808 | 抚恤 | 40.15 | 40.15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40.15 | 40.15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5.00 | 5.00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5.00 | 5.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3.65 | 53.65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3.65 | 53.6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3.65 | 53.6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99.98 | 99.9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99.98 | 99.9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9.98 | 99.98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827.6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91.15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23.00 | 30201 | 办公费 | 346.58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36.97 | 30202 | 印刷费 | 21.11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174.12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31.67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30205 | 水费 | 1.83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31.67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33.93 | 30206 | 电费 | 33.21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7 | 邮电费 | 99.61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3.65 | 30208 | 取暖费 | 38.20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3.66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5.00 | 30211 | 差旅费 | 8.39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99.98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49.52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1.04 | 30214 | 租赁费 | 4.8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06.36 | 30215 | 会议费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8.56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公务接待费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40.15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1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66.2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825.98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6.20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10.5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6.15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47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64.26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人员经费合计 | 2034.05 | 公用经费合计 | 1622.8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
公开07表 | |||||
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55.00 | 55.00 | 55.00 |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7 | 8 | 9 | 10 | 11 | 12 |
45.77 | 45.77 | 45.77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或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无相关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按要求空表列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本年度无相关支出情况,按要求空表列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3978.9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增加45.87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本年抚恤金支出增加40.1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93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0.31万元,占99.8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12万元,占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96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2.99万元,占92.32%;项目支出304.67万元,占7.6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20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930.31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50.01万元,增长3.97%,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办公费增加以及人员经费增加;本年支出3961.55万元,增加110.93万元,增长2.89%,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办公费增加以及人员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930.31万元,比上年增加150.01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办公费增加以及人员经费增加;本年支出3961.55万元,比上年增加110.93万元,增长2.89%,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办公费增加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本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本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93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5%,比年初预算减少842.1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本年支出396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1%,比年初预算减少810.9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82.35%,比年初预算减少842.14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支出完成年初预算83.01%,比年初预算减少810.9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0%,与年初预算无变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0%,与年初预算无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完成年初预算0%,与年初预算无变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0%,与年初预算无变动。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61.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类(类)支出3462.63万元,占87.4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费、邮寄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29万元,占8.72%;卫生健康(类)支出53.65万元,占1.35%;住房保障(类)支出99.98万元,占2.52%。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6.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2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77万元,完成预算的83.22%,较预算减少9.23万元,降低16.78%,主要是比预计外地出差办案的数量减少,公车使用减少;较2020年度决算增加8.98万元,增长24.41%,主要是2021年疫情好转,外出办案数量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无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5.00万元,支出决算45.77万元,完成预算的83.22%,较预算减少9.23万元,降低16.78%,主要是比预计外地出差办案的数量减少,公车使用减少;较上年增加8.98万元,增长24.41%,主要是2021年疫情好转,外出办案数量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较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77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预算减少9.23万元,降低16.78%,主要是比预计外地出差办案的数量减少,公车使用减少;较上年增加8.98万元,增长24.41%,主要是2021年疫情好转,外出办案数量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年度共发生公务接待共零批次、零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无增减变化;较上年度无增减变化。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零个,共涉及资金195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冀财政法【2020】7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冀财政法【2020】7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冀财政法【2020】7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法院保安服务”和“经费补助”等一级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0.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评价等级分类4个优。将各项目得分总计除以项目数量计算出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1分,评价登记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今年部门决算公开中反映冀财政法【2020】7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及冀财政法【2020】7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冀财政法【2020】7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冀财政法【2020】7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9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5.58万元,完成预算的88.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与办案(业务)直接相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未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冀财政法(2020)73号提前下达2021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法院 | |||||||||||||||||||||||||
主管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 | 40 | 35.58 | 10 | 89% | 8.9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40 | 40 | 35.58 | —— | 89%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预期目标: 该项资金专款专用,统筹用于与办案(业务)直接相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35.58万元,2021年用于法警装备购置10万元,业务设备购置费25.58万元等支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结案率(%) | 案件结案率(%) | 符合 | 12.5 | 12.5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符合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培训按期完成率 | 培训按期完成率 | 符合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人均差旅补助标准 | 人均差旅补助标准 | 符合 | 12.5 | 12.5 | |||||||||||||||||||||
社会效益指标 | 认可度 | 认可度 | 符合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专项资金的拨付 | 缓解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资金压力 | 符合 | 15 | 15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符合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8.9 |
(2)冀财政法【2020】7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冀财政法【2020】7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表附后)。全年预算数为155万元,执行数为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完成与办案(业务)直接相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未发现问题。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冀财政法(2020)70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法院 | |||||||||||||||||||
主管部门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5 | 155 | 155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55 | 155 | 155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预期目标: 该项资金专款专用,统筹用于与办案(业务)直接相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预算资金155万元,2021年用于差旅费23.9962万元,邮电费23.3207万元,印刷费36.347万元,维修维护费23.8786万元,业务设备购置费47.4575万元等支出。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案件结案率(%) | 案件结案率(%) | 符合 | 12.5 | 12.5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符合 | 12.5 | 12.5 | |||||||||||||||
时效指标 | 培训按期完成率 | 培训按期完成率 | 符合 | 12.5 | 12.5 | |||||||||||||||
成本指标 | 人均差旅补助标准 | 人均差旅补助标准 | 符合 | 12.5 | 12.5 | |||||||||||||||
社会效益指标 | 认可度 | 认可度 | 符合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专项资金的拨付 | 缓解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的资金压力 | 符合 | 15 | 15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符合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6个项目。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项目个数为16个。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评优率为100%。
(四)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
部门(单位)名称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
年度 主要 任务 | 工作任务名称 | 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 | 对应的 拟安排项目 | 项目完成情况 | 预算数 (万元) | 其中: | 执行数 (万元) | 其中: | |||
财政拨款 | 财政拨款 | ||||||||||
推进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法院依法履行职责。 | 冀财政法【2020】7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 2021年全部形成支出。 | 67 | 67 | 67 | 67 | ||||
冀财政法【2020】7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法院建设补助资金 | 2021年全部形成支出。 | 40 | 40 | 40 | 40 | ||||||
冀财政法【2020】7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 2021年全部形成支出 | 155 | 155 | 155 | 155 | ||||||
推进法院综合事务管理 | 安全检查保障法院审判活动持续、协调、稳定发展。
| 法院保安服务的资金 | 2021年全部形成支出。 | 54.92 | 54.92 | 54.92 | 54.92 | ||||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我院办案、办公各项经费开支需要。 | 经费补助 | 2021年全部形成支出。 | 218.4 | 218.4 | 218.4 | 218.4 | |||||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我院办案、办公各项经费开支需要 | 执收执罚单位公用经费补助 | 2021年财政拨款1415.23万元,全部形成支出。 | 1726.88 | 1726.88 | 1415.23 | 1415.23 | |||||
金额合计 | 2262 | 2262 | 1950.55 | 1950.55 |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实际值 | 权重 | 自评得分 | |||||
部门 管理 (40分) | 资金投入 | 预算完成率 | ≥95% | ≥95% | 4 | 4 | |||||
预算调整率 | 0 | 5% | 4 | 3.9 | |||||||
支出进度率 | ≥100% | 70% | 4 | 2.2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24% | 4 | 0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0 | 4 | 4 | |||||||
部门 管理 (40分)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3 | 3 | |||||||
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95% | 100% | 3 | 3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1 | 1 | ||||||
人员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123.17% | 1 | 0 | ||||||
信息管理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按规定公开 | 按规定公开 | 3 | 3 | ||||||
基础信息完备性 | 完备 | 完备 | 1 | 1 | |||||||
绩效管理 | 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 | 1 | ||||||
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率 | 100% | 100% | 2 | 2 | |||||||
绩效自评覆盖率 | 100% | 100% | 1 | 1 | |||||||
绩效指标体系构建情况 | 按要求构建 | 按要求构建 | 2 | 2 | |||||||
重点工作管理 | 重点工作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 | 1 | ||||||
部门 产出 (40分) | 数量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15 | 15 | |||||
质量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 效 | 重点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 本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100% | 100% | 2.5 | 2.5 | ||||||
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 >0 | >0 | 2.5 | 2.5 | |||||||
部门 效果 (20分) | 经济效益 | 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 | 较上年增加 | 增加 | 10 | 10 | |||||
社会效益 | 人民群众对法院信任度 | 持续增强 | 增强 | ||||||||
生态效益 | 是否有环境污染情况 | 无污染 | 无污染 | ||||||||
满意度 | 当事人满意度 | ≥90% | 95% | 10 | 10 | ||||||
合 计 | - | - | 100- | 93.1 | |||||||
评价结论 | 优 | ||||||||||
绩效目标完成的指标 (超标完成的指标需说明偏差原因) | 部门管理-资金投入-预算完成率 部门管理-采购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率 部门管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规范性 部门管理-信息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部门管理-信息管理-绩效信息公开性 部门管理-绩效管理-绩效审核通过率 部门产出-数量-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部门产出-质量-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部门产出-时效-重点工作完成及时率 部门产出-成本-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效果-经济效益-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 效果-社会效益-人民群众对法院信任度 效果-社会效益-法院公信力 效果-生态效益-生态环境质量提高 效果-生态效益-是否有环境污染情况 部门满意度-满意度 | ||||||||||
尚未完成的绩效指标与偏差程度 | 部门管理-资金投入-结转结余变动率与目标偏差值-100% 部门管理-资金投入-“三公经费”变动率与目标值偏差117.23% 部门管理-人员管理-在职人员控制率与目标值偏差24.39% 部门管理-资金投入-预算调整率与目标值偏差0.6% 部门管理-资金投入-支出进度率与目标值偏差18.26% | ||||||||||
尚未完成的绩效指标原因说明 | 预算调整率偏差原因:日常公用经费、项目公用支出做调整,与预算形成偏差。 “三公经费”变动率偏差原因:上级拨款购买车辆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在职人员控制率偏差原因:编制数82人,实有人数97人,形成偏差。 结转结余变动率偏差原因:资金使用率高,支出进度执行较好。 支出进度率偏差原因:年末有结转资金,未全部形成支出。 | ||||||||||
改进措施 | 1. 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部门决算等的措施 |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 |||||||||
2. 对制度完善、人员管理、资产配置等的措施 | 建立健全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 ||||||||||
3. 其他措施 | 无 |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8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501.60万元,降低48.06%。主要原因是减少购置设备,厉行节约。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2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54.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8辆,与上年无变动。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增加0套,与2020年持平,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上年增加0套,与2020年持平。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2.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基本建设支出:填列由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包括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备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