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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中院执行局局长寇友靖一行
到香河法院督导执行工作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3-09-18 08:36:10 打印 字号: | |

915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寇友靖在申诉审查庭庭长徐钢桥陪同下,到香河县人民法院督导执行工作。该院执行局长祁振宇,执行局副局长周树斌、副局长王松华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寇友靖对该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行立案标注、高质量办案,执转破案件的移送,严重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治理,司法拍卖等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抓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做好理论学习,推进法院工作的动力和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能动司法。加强综合治理 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以法治力量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期限内结案率达100%,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达50%以上。

三是加大司法拍卖宣传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资产)及时拍卖,不断探索提高成交率的方式方法,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断努力前行。加强案款、终本案件、司法拍卖管理及刑事财产刑清理工作。

四是深化司法为民。落实公正司法。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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