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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人民民主 守护司法公正 香河县人民法院擦亮陪审员“国字号”“金招牌”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3-08-04 16:58:16 打印 字号: | |

曾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系统前列的香河县人民法院,在成绩面前不自满,加压奋进再争先,尤其在中院实施司法民主推进工程以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市中院工作要求,始终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弘扬司法民主、提高审判质效的重要渠道,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特别是“特殊选任”陪审员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等,进一步做强、做靓更高水平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擦亮了人民陪审员这块熠熠放光的“国字号”金招牌,扩大了司法效应,促进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

一、深化站位,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途径之一,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深刻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积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促进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正确把握改革方向,把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坚持群众路线、扩大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时刻站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深化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支持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广大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领域中联系群众、熟悉群众、代表群众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充分保障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和问题困难,加强与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部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帮助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通过不定期走访座谈、通报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等,使所在单位了解、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

二、严格选任,进一步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规范科学

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范围,在计划中专题安排布置人民陪审员工作,联合司法局、公安局组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实施选任工作方案,有序实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职业、年龄、性别的人员,最大程序确保人员来源广泛多样、选任公正权威。突出随机+特殊选任,坚持广泛选任原则,确保全民参与。为拓宽人民陪审员来源渠道,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官方网站、微博设置专栏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从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经过选任公告、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人民陪审员165名。在具体选任环节中建立特殊选任人才信息库,注重从医疗卫生、妇联、教育、交通等部门选任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的41名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其中,随机抽选132名,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33名,最后由院长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现有人民陪审员呈现出整体文化素质高、人员覆盖面广队伍结构更趋合理的特点,充分保证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审能力,突出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三、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能力水平

将人民陪审员岗位业务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与业务技能、教育活动同部署、同教育、同检查、同考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实施”要求,加强和改进学习培训、指导等工作,通过专题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庭审观摩、参加典型案件旁听、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对法律知识、诉讼程序、庭审规范等学习培训。合理设置培训课题,更加侧重对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审判程序、证据认定等内容培训,优化人民陪审员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不断适应新常态下陪审工作需要创造自学条件,为人民陪审员订阅、购买《人民法院报》等法律报刊书籍,设立人民陪审员图书室,在局域网开设“人民陪审专刊”栏目,搭建陪审工作交流平台,提升人民陪审员主动学习积极性。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实行宣誓履职制度公开承诺,实现陪审工作专业化。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交流群,由政治部工作人员任管理员,更新群内信息,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利用腾讯会议、钉钉软件举办人民陪审员线上培训。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业务知识交流,与法官在线互动“零距离”。

四、强化保障,进一步夯实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根基

突出科学管理,确保参审规范确定由政治部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培训、考核和补助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同时,确保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与审判系统数据对接,建立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参审时间信息库等,探索更加便捷高效的个案随机抽取机制,逐步加大随机抽取公开力度,优化候补人民陪审员机制,不断提高随机抽取的便捷度。为避免人民陪审员“没有时间”参审障碍,根据人民陪审员填写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表》确定适宜参审时间,解决工陪时间冲突,随机、错时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为促使人民陪审员正常履职,防止出现少数人民陪审员过多参审而成为“陪审专业户”现象发生,建立均衡参审机制,规定每个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至少3件以上,最多不超30件。利用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在电脑随机摇号系统中设定自动屏蔽功能,对已达到参审30件的人民陪审员实行摇号屏蔽。规定合议庭原则上审理案件均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适用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保持在90%以上。坚持全程参审,从庭审合议到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协助调查、判后答疑、公开听证、信访接待等环节,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权利,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在开庭前及时阅卷、熟悉案情在庭审中参加调查、直接发问等在评议案件时自主独立发表意见,在案件审结后获悉裁判结果等情况积极参与见证案件执行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判”“审”分离,陪审成“陪衬”等现象让人民陪审员“裁判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实现人民陪审员全程参审确保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完善制度,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管理水平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出台《香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发放办法》等制度,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设在政治部,配备专门管理人员,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教育培训、考核表彰、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对人民陪审员日常化管理,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在机关、法庭专门安排人民陪审员专用办公室、休息室、停车位。强化激励机制,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工作档案,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参加学习培训、庭审配合、裁判结果等进行量化评分考核,作为年终评优选先重要依据每年评选出10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予以表彰统一制作“人民陪审员之家”牌匾,悬挂在人民陪审员家门口,向社会公开亮出人民陪审员身份,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尊崇感。另外,强化经费保障机制,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补助标准每参审件案件最低补助100元误餐及交通费,刑事案件每件补助200元,年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近18万元,让人民陪审员安心履职。

     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体现了坚持一切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理念,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畅通了民情民意凝聚民智民心,促进了司法民深化了司法公开、促进了司法公正,实际行动书写审判事业绚丽的篇章。一是践行了人民民主。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群众、代表群众,对加强司法便民、实现司法民主、弘扬法治精神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化解了矛盾。人民陪审员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群众认可度较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和谐解决。三是扩大了司法宣传。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担起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和答疑解惑工作,教育引导身边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县已涌现出无讼村街、无讼社区160余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相关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规范司法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人民陪审员参与,一定程度上矫正了法官长期形成职业性思维定势增强了法官对案件证据和事实分析认定的准确性,人民陪审员对法官审判行为、道德品质有更全面、直接的监督,有效地防止腐败行为,提高了法官加强廉政建设和防腐拒变的自觉。五是提升了司法形象。人民陪审员从普通民众中推荐,在民众与法院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让更多民众逐步了解法院和法官,拓展社情民意沟通渠道提高了司法亲和力。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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