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香河法院高度重视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导向作用的发挥,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为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打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信用体系,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发布一起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关于李某执行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31日,李某在河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办理了中国体育彩票代销证,在香河县某小区代销彩票。2019年2月25日,张某在李某经营的彩票站购买彩票,因无钱支付彩票款,遂为李某写下“欠某小区彩票站彩票款6428元,于2月26日归还”的欠条一张。后张某未按约定偿还彩票款,李某就此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至该院,该院于2019年9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李某彩票款6428元及利息,并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
【执行情况】
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与其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应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仍拒不履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干警还以该院执结的多起类似的执行案件,向被执行人张某讲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但张某仍迟迟未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执行干警穷尽财产查询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则该院于2020年5月30日依法将张某限制高消费,于2020年6月9日该院依据申请人申请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故本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后直至2023年3月份,张某迫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威慑和舆论压力,且给其在生活中造成多方面的限制,后张某主动联系该院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该院恢复执行,张某主动履行完毕,现此案圆满执结,该院依法屏蔽了对张某的失信惩戒措施。
【典型意义】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的建立,压缩了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构建起对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一旦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除了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公司任职资格、信用贷款、融资授信等方面受到限制外,甚至在生活消费、支付宝及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可以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了多方面的约束。本案该院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彰显了信用惩戒措施的强大威力,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