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寇友靖在执行局副局长王志强、申诉审查庭庭长徐钢桥陪同下,到香河县人民法院督导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军,执行局长祁振宇,执行局副局长周树斌和王松华等参加活动。
会上,该院汇报了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开展情况,中院领导随机抽取了执行卷宗进行查看。寇友靖指出,全省法院开展的执行案款专项清理行动是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体现,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以强有力、强有效的举措,将每个环节落实、落细、落到位,不断优化案款管理模式,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就如何做好案款清理工作,寇友靖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高度重视执行案款清理工作,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专门召开案款清理专项会议,一把手靠前指挥,分管院领导紧抓督促落实。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制定工作台帐,采取“以款找案、以案找人”工作方法,全面梳理核查历年执行案款不明案件,明确案件承办人责任。
三、严格监督,确保落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对尚未执结案件汇总造册,找出未执结的症结,逐一制定执行预案,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
四、建章立制,保持常态。建立执行案款支付检查督导机制,对发放不及时的及时进行提醒和约谈,杜绝“边清边积、前清后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