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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法院:雷霆出击,强制腾房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3-04-12 16:29:56 打印 字号: | |

为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进一步保障群众胜诉权益、买受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强制执行的严肃性,4月11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腾房专项行动。

2019年2月原告姜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原告姜某购买被告王某、李某位于香河县某小区的一栋总价60万元房屋原告姜某支付全部购房款后,被告至今未将涉案房屋交付姜某无奈之下,姜某将王某、李某诉至该院该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李某立即将房屋交付给姜某。判决生效后,姜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耐心调解,由二被申请人之子王某提供担保,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申请人王某、李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法律义务,后姜某申请恢复执行。该院经查,被申请人及担保人为近亲属,且在名下有套房屋在涉案房屋小区内其中两套房屋为出租状态,一套房屋由担保人王某居住。鉴于申请人在名下有房屋可居住情况下,依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要求交付的房屋,行为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在充分考虑现场客观因素及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基础上,该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周密预案确保此次行动高效顺利开展

上午8时,该院20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分乘5辆警车,赴涉案房屋所在地进行强制腾退。邀请公证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全程见证监督强制执行动,并联系医院配备救护车及医务人员随时待命。    执行现场,在申请人、村干部及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依照行动方案封锁了执行现场,指挥调度组、物品清点组和突发应急组等也随之就位。初始,申请人李某拒不配合腾退活动执行干警经说明利害关系后李某执迷不悟,拒不配合并现场阻拦执行行动,该院依法将李某强制带离执行现场。物品清点组随即对房屋内各项物品开始进行清点,搬运工人对房间内家具、家电等物品进行拆卸、搬运,法警携带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全程录音录像。


下午1时左右,房屋内所有物品全部搬离,被装入4辆货车涉案房屋顺利交付至申请人姜某手中。执行干警继续将腾退物品运送至被申请人指定地点。下午5时,历经近9个小时,此次集中腾退行动顺利完成

下一步,该院将以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案件”为工作抓手,持续坚持以敢“啃骨头案、碰疑难案”的决心,以高效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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