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统一裁判思路和尺度,3月31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樊清维、调解庭庭长杨心冰、少年庭庭长张海霞等6人到香河县人民法院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交流指导。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东祥参加会议,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该院介绍了民商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审判当中涉及的婚姻家庭、商品房买卖纠纷等重点领域类型化案件及突出问题进行反馈请教。樊清维听取工作汇报后对该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工作作风、审判理念不适应等问题。同时,并以典型案件为例对发改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审判实务疑难问题逐一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明确裁判理念和裁判尺度。现场讨论交流气氛热烈,深入交流解决办法和措施。
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质效,樊清维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升审判业务技能。
二要强化沟通协作,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业务交流,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功能,加强团队之间沟通,确保法律适用统一,提高办案水平。
三要保持细致严谨,维护公平正义。树立正确价值取向,转变传统落后理念,摒弃“坐堂办案”思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四要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增加风险意识,创新工作举措,推动矛盾源头化解,达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德军表示,此次座谈会内容丰富,指导性强,是一场生动的法律实务课,开拓了法官审判思路,解决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对正确理解和把握审判思路、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质效有较强指导意义。该院将以审判质效提升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强化审判管理,狠抓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