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香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许某、崔某、章某等9人涉嫌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2月,被告人许某以被害人阮某、陈某等偷其朋友摩托车为由,纠集李某、章某等人驾车至香河县五百户镇某村,强行将阮某、陈某带上汽车,并将其二人带至香河县某小区租房处,对被害人阮某进行殴打,并限制被害人阮某、陈某人身自由。2021年1月,许某与王某发生争吵。后许某纠集李某等人驾车至香河县某台球厅,将王某与李某打伤。2022年8月,章某等10人与吴某等20人相约在某荷花池打架,双方人员扭打在一起,期间吴某扇章某耳光。冲突结束后,章某又与吴某约定当日16时继续在某荷花池打架。后章某与李某纠集同伙购买砍刀,驾车至荷花池,与手持折叠匕首的吴某互骂。期间,章某扇吴某耳光,后因民警到达双方逃离现场。许某、崔某、章某经常拉拢社会闲散人员,纠集李某等人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分别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当庭举证、质证、辩论,涉案人员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纪律严肃规范,庭审紧凑有序,程序严格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庭审持续数小时。
鉴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影响较大,该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