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纵深发展,充分体现司法公开,增加司法透明度,提高案件质量,彰显司法公平正义,3月28日,香河县人民法院以“3+4”七人合议庭模式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刑事案件。这是自《人民陪审员法》出台后,该院首次适用“3+4”合议庭模式审理的案件。
“3+4”七人合议庭陪审模式是一种特殊的人民陪审模式。“3”指3名法官、“4”指4名人民陪审员。县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对张某、王某以犯某罪提起刑事诉讼,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福才担任审判长并组织庭审。庭前,该院从人民陪审员信息库随机选定4名人民陪审员,并提前进行联系沟通,确保人民陪审员充分阅卷,了解案情。庭审中,该院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法庭调查阶段,4名人民陪审员利用自身优势条件,针对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详细发问。庭审历经近2个小时,全过程氛围庄严、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4人民陪审员和3名法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共同对案件事实发表意见。因案情复杂敏感,该院将择期宣判。
运用“3+4”大合议庭模式是该院在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深化司法民主上迈出了更大一步,是对施行“1+2”“2+3”陪审模式的新拓展,彰显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作用,公平公正公开审理案件,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的信心和决心,更有利于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