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方便人民群众参加庭审,香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庭审搬到社区、学校、医院进行开庭审理案件。3月2日,该院刑事审判团队走进香河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巡回审判一件刑事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李某用水果刀将王某腹部扎伤,王某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后被告人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该院审理。李某医学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存在辨认能力,但控制能力削弱,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正在香河县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治疗。该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多次前往医院,与主治医生沟通,了解李某精神状况。考虑到李某对陌生环境的抗拒,容易导致情绪不稳定。为稳定李某情绪,保证李某和其他患者身体健康,确保李某能按时参加庭审,在征得李某所治疗医院及相关部门同意后,该院决定在该医院会议室进行巡回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对李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同时,现场邀请李某家属参加庭审,还特别安排医生看护,时刻关注李某身体状态。李某全程意志清醒、情绪平和,经各方共同努力,庭审准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不到一小时顺利结束。
庭审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李某家属对该院人文关怀深表谢意。
该院高度重视巡回审判工作,创新庭审方式,逐步扩大巡回审判案件类型,仅从去年以来就巡回审判案件140余次,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庭审效率,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温度”,赢得了当事人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