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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香河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香河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德军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3-02-14 09:43:46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香河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收案件13105件,审执结案件12719件;法官人均结案410件,创历史新高。

一、强化底线思维,维护安全稳定,在守护高水平平安中夯实司法责任

严厉惩治各类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发挥刑罚惩戒功能,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从严打击惩治各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92件,判处罪犯258人。其中,审结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5件46人,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全民反诈”专项活动,审理电信诈骗关联案件3件,判处李某等4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坚持把打击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最大限度追缴赃款赃物,减少受害人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及认罪认罚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严格适用非监禁刑89人,非监禁刑适用率35%;贯彻少年审判优先保护、特殊保护理念,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社会调查、温馨审判等,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围绕中心大局,优化营商环境,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体现司法担当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受理民商事案件7165件,审结7070件。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审结涉京津冀商事案件1500余件,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企业包联制度,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保障运河通航、京唐高铁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审查行政行为,审结行政案件185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14件,开展座谈交流、法律宣讲20余场,凝聚法治建设强大合力。

强化疫情司法应对。制定出台22条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意见;妥善审结因新冠疫情引发的买卖等案件750余件,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助推小微企业度过难关;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通过远程庭审等,确保诉讼“不停歇”;全年抽调150余人充实一线,参与包联小区值守、核酸检测及疫情排查点联防联控,为全县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法院力量。

三、践行司法为民,坚守公平正义,在创建高品质生活中贡献司法智慧

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构建以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在线调解平台为一体的全流程诉服体系,实现“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办好”;兑现“立案只需来一次、等待不超十分钟”承诺,网上立案5795件、跨域立案125件;开展司法救助,为70余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5万余元,向9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60余万元,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精准对接民生领域司法需求,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3200余件,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560件,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注重庭审教育、庭后帮教,审结婚姻家庭案件710余件,用柔性司法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强化“问题楼盘”化解,诉前化解470余户购房业主退房纠纷,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走向深入,执结案件5250件,执行到位金额8亿元;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28次;强化社会联动,合力编织失信惩戒天网,列入“失信”“限高”名单2613人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四、坚持强基导向,延伸司法职能,在促进高效能治理中突出司法作为

持续深化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廊坊经验”重塑工程,推进矛盾纠纷协同治理机制建设;加强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工作衔接,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200余件,委托其他行业调解3270余件;全面开展“司法民主示范庭审”活动,让群众深度参与诉讼,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庭审15次,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参与人员近100人次;探索总结“一中心、庭、站、点、员”调解特色经验,入选全市法院系统“一院一品”项目,打造“抓前端、治未病”的香河治理品牌。

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加强法庭建设,将安头屯法庭建设成高标准“示范法庭”;打造“一法庭一特色”工作品牌,倾力打造“无讼村街社区”160个;在万亩荷塘等景区挂牌设立法官工作站,助力乡村旅游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试行“信访听证+现场调解”工作模式,变被动答复为主动调解,信访数量同比下降90%,省高院就此专门到香河开展调研。

强化惠民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打造“法律六进”宣传品牌,围绕“12.4”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开展法治进校园、进村街、进机关等活动150余次,走村入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便民联系卡、宣传图册20000余份,用法治力量引导群众向上向善。

五、秉持守正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在深化高起点改革中彰显司法活力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法官专业会议咨询、审判委员会决定解决机制,确保“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16个团队进行调整,配齐配强团队人员,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清晰、规范顺畅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持续深耕审判方式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侦查人员、证人等出庭14件19人次,推进庭审实质化;强化繁简分流,有效推进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建立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小额诉讼绿色通道,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仅35天;完善发改案件评析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四色管理法”,杜绝案件隐性超审限。

推动智慧法院迭代升级。将信息技术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纵深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强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平台建设,建成17个科技法庭、推送流程信息40000余条、网上公开裁判文书4500余份、庭审直播案件1360件,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

六、从严管党治院,狠抓能力作风,在打造高素质队伍中展现司法形象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政治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5次,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不断锤炼过硬本领。强化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实行动态管理、示范庭审传帮带教等机制,评查裁判文书1800余件,提升驾驭庭审、制作文书和解纷能力;将文化建设融入各个领域,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开展演讲、摄影展、运动会等活动,设立文化长廊,打造法院文化品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动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院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接受人大专题调研和审议;法庭挂牌设立代表、委员联络站,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见证执行、旁听等80余人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陪审员参审案件1700余件,维护司法公正。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委员充分理解、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司法能力尚有不足。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压力持续加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案件质效有待优化。运用创新思维、创新机制突破审执质效瓶颈的方法和路径还不够丰富;三是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实、司法礼仪有所欠缺现象仍时有发生,与群众期盼要求尚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香河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法院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23年,县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为主导,在政治建设上彰显新高度。将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己任,在护航发展上展现新作为。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高唱高效、公正、为民的司法主旋律,以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活力释放,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香河、法治香河保驾护航。

三是以实现人民满意为目标,在司法为民上续写新篇章。坚持民生价值导向,继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供给,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是以深化内部挖潜为动力,在公正高效上实现新突破。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繁简分流机制,提升审执质效。

五是以提升综合能力为抓手,在队伍建设上焕发新风貌。巩固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筑牢司法廉洁底线,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六是以拓宽监督渠道为依托,在阳光司法上取得新成效。自觉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全力推进阳光司法,营造弘扬司法正义的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新征程孕育新机遇,新使命更需新作为。在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勇于担当的使命情怀,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而团结奋斗! 

谢谢大家!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①社会调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处理前,对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所形成的调查报告作为作出处理决定和教育的参考依据。 

②行政审判白皮书:人民法院针对行政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行政机关提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意见建议的专题报告。

③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④深化“廊坊经验”重塑工程:2021年9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廊坊经验”重塑,着力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之路,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人民内部矛盾机制。

⑤法律六进:指通过开展普及法律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⑥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证据作出;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⑦小额诉讼:是指适用比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较小的民商事案件。

⑧四色管理法:“红黄蓝绿”四色标注进度:绿色表示完成、蓝色表示正常推进、黄色表示待开展、红色表示滞后,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指导审判工作开展。

⑨庭审直播: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将整个庭审过程完整清晰地呈现给广大群众,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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