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香河法院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3-01-28 15:24:52 打印 字号: | |

近年,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正在形成。香河法院高举惩恶扬善的利剑,牢牢守住司法公信的基石,坚决整治流入司法领域的各种不诚信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司法环境,竭力尽心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破坏社会诚信的犯罪行为。审理电信诈骗关联案件3件,判处李某等4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加强对合同信用、金融贷款、劳动争议等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案件审判工作力度,鼓励诚信交易,强化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责任。

二是强化执行,打击“老赖”。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及《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细则》,围绕民间借贷、劳动合同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以及涉金融案件,开展“冀执利剑”集中执行行动28次;强化社会联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积极探索拓展联合惩戒的范围、方法,主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通过信息化系统向信用办等有关单位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及时上传县信息共享平台,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净化诚信环境,打造诚信社会。合力编织失信惩戒天网,列入“失信”“限高”名单2613人次

四是能动司法,优化服务。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开展法治进校园、进村街、进机关等活动150余次,走村入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便民联系卡、宣传图册20000余份,用法治力量引导群众向上向善。

香河县人民法院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下一步工作中,深化查控财产处置专项行动,加大对已查控可处置财产的处置力度,强化执行举措,尤其是拘留、罚款和拒执罪打击措施。重视拒执罪打击,在执行中固定好证据通过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执行信息公开和执行宣传工作,全力打击失信行为,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69号

电话:0316-8311229

传真:0316-8314198

信访室:0316-8328129

纪检监察室:0316-8318771

院长信箱:xianghefayuan123@163.com

邮编:06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