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社会环境,近期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化解执行难题,通过发布悬赏公告方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让被执行人处于全社会广泛监督之下,促使其履行债务,为顺利解决“执行难”提供了路径。
高某在王某经营的家具店内多次购买桌布椅套后欠款迟迟推脱拒付。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依法将高某起诉至该院。该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高某给付王某货款95600元。判决生效后,高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王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高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进行“总对总”网络查询,未查询到高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后该院依法将高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最终,该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
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高某下落及其财产线索渠道,案件终结后,该院多次通过做工作,经与申请人王某进行沟通,决定采取发布悬赏公告方式。王某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高某下落,并使法院控制被执行人的,自愿支付2000元悬赏金;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经法院查证属实,自愿支付执行回款的10%作为悬赏金,希望知其财产线索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帮助胜诉当事人尽早、尽快拿到应得货款,实现合法权益。
近年来,一些失信被执行人欠债不还,“玩失踪”“躲猫猫”,转移藏匿财产以躲避执行情况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为有效解决执行案件人难觅、财难寻难题,该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力推行“悬赏执行”等工作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积极性,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