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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持续发力深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2-12-27 16:39:31 打印 字号: | |

人无信则不立,商无信则不兴。香河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和特点,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多措并举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建立诚信承诺制度,源头防范虚假诉讼。在立案环节要求原告、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被告、被执行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明确告知虚假诉讼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和约束当事人诚信诉讼;审判执行过程中,严把证据事实关口,对存在疑点的环节再认真审查,加大对虚假诉讼的防范力度。

二是大力惩戒失信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电视、网络、个人微信、LED显示屏等多维度、全方位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失信失德的反面实例,形成正确的社会导向。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各项惩戒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发挥审判导向作用,弘扬社会正能量。坚持诚信为先的司法价值取向,大力倡导诚信交易的社会风尚。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买卖、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鼓励诚信交易,严惩商业欺诈、恣意毁约、背信弃义等失信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蒙拐骗行为,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在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将法律指导、诚信教育密切联系,坚持诚信引导,开展诚信教育。

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社会诚信意识。选取贴近百姓生活的典型案例,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并与各级媒体合作,扩大宣传声势,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引导提升社会诚信法治意识。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法制宣传、法律讲座等活动,进行社会诚信教育宣传,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强化崇法守信意识。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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