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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服务的温馨提示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2-12-05 17:40:02 打印 字号: | |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及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诉讼权利,维护正常的诉讼服务秩序,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香河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

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如因纠纷需要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开庭调解等,倡导优先选择线办理各类诉讼业务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保全、网上委托鉴定等各项诉讼业务可以线上进行。我院将详细讲解操作流程,为开展各项诉讼活动提供指导。

二、提交立案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借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功能,按照提示完成操作。在收到当事人信息后,我院将立即进行审查,7日内审查通过后会将以短信形式将案件信息告知当事人。网上交费当事人如需交纳诉讼费,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选择网上交费办理。若需在线调解建议选择在线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诉前调解。如需开庭,我院将根据案件情况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网上开庭审理。

三、12368是人民法院对外诉讼服务的热线,具备网上信访、网上信息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等功能,人民群众在工作时段可以通过拨打电话得到人工服务。

四、我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线上方式反映,也可拨打执行举报电话反映。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努力做到司法服务不中断、职能发挥不缺位、整体工作不松懈,规范有序开展网上审判执行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和支持。

 

 

香河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5

 
责任编辑:香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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