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是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近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重点,找准找实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压实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工作载体,营造了竞争有序、诚实守信、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满足了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推动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全面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三个保障”,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政治保障。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始终站在时代和全局高度,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总体要求上来,强化责任担当、服务保障大局和“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责任意识,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全力支持由政府牵头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建设,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主责主业结合起来一体推进。
强化责任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党组牵头抓总,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专题议事事项,融入日常审判工作,贯彻到工作各领域、各部门。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形成统筹部署、全面参与、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对标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标,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签订“责任状”,每月定期通报法治化营商环境数据指标,逐人逐案分析趋势动向,确定结案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安排、压茬推进、逐一突破,确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强化激励保障。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硬指标”一体化纳入部门和干警绩效考核,组织干警专题学习指标体系构成,明确指标权重分数。加强督导跟踪问效,不定期明察暗访、带案督查,将监督触角拓展延伸至一线,确保各环节有效衔接、高效运转,确保优势指标继续保持、弱项指标快速改善。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大合力。
二是立足工作重点,抓实“三个突出”,优化营商环境
突出破产案件办理。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等商事案件,最大限度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有效处理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促进企业涅槃重生。一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成立专门破产审判团队,建立以党组副书记、主管副院长侯东祥为组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金生为副组长的专业化攻坚审判团队,先后调入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和3名聘任制书记员成立3个审判执行团队,集中负责涉企破产案件审执工作。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畅通普通破产案件立案渠道,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制作破产流程节点表格,实现流程化管理,严格执行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工作规范,规范细化联动各成员单位职责,为破产案件高效审理提供程序保障。三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府院联动,与税务、财政等职能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联席会、推进会,共同化解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费收取及减免、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目前,中冶长城链条有限公司等3件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审理难度大、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已依法受理,正处于最后攻坚阶段,破产工作有序可控、平稳推进,促进企业破产“零震荡”。
突出执行合同办理。一是推进繁简分流。着力优化执行合同关键指标,创新推行买卖合同专门通道,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提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涉企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0%,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40%。二是严格审限管理。强化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加强审限监督管理,健全超审限通报、临近审限预警、领导督办制度,落实院庭长、员额法官层级管理职责,审执结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三是降低商事纠纷案件企业负担。注重关口前移,指导人民调解员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加强诉前、诉中实质性化解力度,提升多元解纷便利度,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减轻当事人诉累。每年为符合条件的近50家商事企业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0余万元,降低维权成本。
突出中小投资者保护。一是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各类涉及中小投资者企业融资、买卖纠纷,保障市场主体缔约自由,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依法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打击涉及商事企业侵权案件,保护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全力打造安全安定的法治环境。二是发挥裁判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着重挖掘某银行诉某公司借贷纠纷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作用,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三是坚持善意司法。针对疫情期间部分中小微企业陷入短期经营困境,可能引发企业资金流动受阻、合同履行不能等风险,严格、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平衡各方利益,推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现调解、和解2700余件,采取活封等柔性执行方式,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千方百计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
三是强化主责主业,提升“三个质效”,激发工作活力
提升“诉服质效”。一是加强窗口建设。完成诉服中心升级改造,设诉讼咨询、立案登记、诉前调解等窗口和当事人休息区,提供诉讼须知,优化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等平台指导应用,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打造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二是实行服务承诺。牢固树立“职责有限、服务无限”司法理念,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相关企业简化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实施精准化定位,作出“立案只需来一次、等待不超十分钟”服务承诺。三是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完善涉企纠纷联动预防、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依托诉调对接中心,推动诉调对接、联动整合。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沟通对接,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深度融合。如与市场监管局共建涉企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商事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与住建局签订共建协议,深化建筑业、物业等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司法局联合,发挥律师调解专业优势,聘任10名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提升“审判质效”。一是强化质量评查。组建员额法官评查团队,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方式,深入开展文书、庭审、卷宗评查活动,年均评查案件2800余件,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充分利用数字法院应用系统,对审判运行态势科学研判、实时监控,有效实施全面、全员、全流程管理,实现审判管理从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流程、全方案、全覆盖实时动态监管转变。三是优化流程管理。强化立、审、执全流程管理,加强办案流程关键节点和普通节点监控管理,明确操作规范,做好均衡结案,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有效压缩各环节周期,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不足40天。
提升“执行质效”。今年以来,新收执行收案4900余件,执结4376件,执行质效27项考核指标中有21项指标获得满分,执行质效明显提升。一是优化执行模式。坚持高标准、高位推动执行活动,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持续打击和震慑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组织开展“冀执利剑”等涉及中小微企业突击执行行动50次,出动警力700余人次,传唤43人、拘留3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620人次、限制高消费3500余人,查封房屋、土地等600余次,执行到位金额近1亿元。二是构建内部联动工作格局。在立案阶段准确录入当事人信息,强化风险告知和保全。在审判阶段注重案件当庭履行和自觉履行,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充分考虑裁判的可执行性。在执行阶段建立以法官为主导、执行干警配合、司法警力保障的执行团队,加强对重点案件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强化执行威慑。在5个法庭推行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增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内部合力。三是构建外部联通工作格局。依靠县委领导、政府支持,深度融合各方力量,加强与公、检等部门信息共享,采取“线上+线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推动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建立分管院领导为管理员、执行干警为专干、社区干部群众为网格员的三级网络,发挥全县698名网格员协助查人找物、文书送达等作用,提高执行完毕率。
四是延伸服务职能,坚持“三个深化”,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深化全民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为载体,通过开展普法讲座、企业座谈会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扩大普法受众,提升普法效果。通过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阅《人民法院报》,发放信息专刊和院报等途径,扩大普法效果,促进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尚法风尚。
深化服务路径。拓展司法服务方法,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司法服务实效精准到位,坚持主动服务,深层次了解企业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建议。院领导每年至少深入企业调研2次,以民法典宣讲为契机,先后深入一城酒业、喜临门家具等50余家企业答疑解惑,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法律服务,受到企业好评。出台应对新冠疫情为企业减困20条保障措施,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深化司法公开。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协汇报重要工作和重大部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重大案件审判执行,举办公众开放日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等300余人走进法院,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扩大社会认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审务公开范围,有序推进公开范围和深度,强化信息公开科技支撑,多渠道、多样态公开司法依据,今年以来,上网裁判文书4500余件,庭审直播案件980余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五是强化素质,坚持“三个聚焦”,提升工作水平
聚焦专业素质,立足“三个强化”,打造过硬队伍。准确把握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内容,紧抓对应司法指标不放松,提升服务效能,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有效提升干警的思想整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司法办案能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成立速裁团队等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专业化法庭,为精准有效回应创新经济发展要求,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强化制度机制。制定《香河县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建立周调度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沟通协作机制,突出“推进”深度,帮助市场主体构筑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三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工作不实、落实不力,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的,该调整调整、该处理处理;延误影响全县营商环境,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聚焦科技强警,坚持“三个优化”,提升审判能力。借力信息化技术支撑,高标准推进审判能力建设,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一是优化网上立案“无阻碍”。全面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当事人立案、交费、递交材料等诉讼服务网上办理,“指尖”立案成为工作新常态。今年以来,网上立案审核5000余件,裁定立案4500余件、跨域立案130件、电子送达9800余次、网上缴费率85%。二是优化流程网上办理“全覆盖”。严格执行信息化流程管理规定,开庭等主要节点全部由流程管理系统智能控制,实现司法活动自动化、静默化管理;升级改造数字法庭17个,所有刑事案件庭审全部通过远程提讯完成,多数民商事案件通过数字法庭审理,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衔接的数字司法新模式;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各诉讼环节、执行节点制作的文书、实施的审判执行活动都在网上进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诉讼服务。三是优化执行指挥中心运行“快车道”。全力优化执行指挥中心办案模式,按照“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办案模式要求,不断拓展思路,在原有运行模式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最强大脑”“中枢神经”实体化运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机制,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全链条监督、全节点查询,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借力“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完成线上查询100余万次,冻结、扣划金额3亿元。
聚焦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弘扬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待,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推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创建全省“示范法庭”。确定安头屯法庭为“示范法庭”创建工作试点,确立先动一步引领示范,促进其他中心法庭全部达标、均衡发展的工作思路,首先加强安头屯法庭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新完善审判、办公场所等配套设施,对法庭环境进行美化、亮化、绿化。持续推进法庭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三是创建全县“最美服务窗口”。围绕“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着眼打造“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未成年人维权岗”等“最美服务窗口”,搭建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相互协同的多元平台,创建了万亩荷塘法官工作站等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