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3年12月,香河县法院作为廊坊市唯一一家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法院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19家法院之一。
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授权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陪审员工作试点。香河县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位列其中。
2015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正式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香河县人民法院应邀参加此次会议。
2015年7月,在全国人大内司委指导下,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对改革试点地区,包括香河县人民法院实施方案逐一研究批复,推动了改革试点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
2017年4月,为进一步研究解决改革试点中的难点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试点期限延长一年。香河县人民法院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参审范围、管理保障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制定首部《人民陪审员法》创造条件。
2018年3月,香河县人民法院受邀参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民陪审员法(草案)》评估会。
2018年4月17日,香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纪建平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英陪审员制度研讨会,并作典型发言。香河县人民法院在改革完善陪审制度、深化司法民主上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香河经验”。
2015-2018年,《人民网》《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香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经验,香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品牌进一步创立,并在全省、全国叫响。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获通过,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创经验优中再做优 树品牌强中再做强
香河县人民法院坚持“六个突出”
“擦亮”人民陪审员这块“国字号”“金招牌”
曾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系统前列的香河县人民法院,在成绩面前不自满,加压奋进再争先,2018年以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规定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锚定目标,对标一流、争创一流,强中做强、优中做优,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调整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等,逐步探索出人民陪审员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的新路径,做靓了更高水平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擦亮了人民陪审员这块熠熠放光的“国字号”“金招牌”,为全力打造“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更有力支撑。2018年4月至2022年11月,该院164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调解案件3300余件3600余人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95%,且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错案,扩大了司法效应,促进了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公信。
一是突出随机+特殊选任,确保全民参与
该院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范围,在计划中专题安排布置人民陪审员工作。2019年4月和2020年6月,成立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民陪审员具体工作。同时,一把手亲自向县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陪审员工作进展。在县级层面,由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展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拓宽人民陪审员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形式,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设置专栏,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该院坚持随机选任加“特殊选任”相结合,坚持广泛选任原则,从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经过选任公告、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164名。在具体选任环节中,建立特殊选任人才信息库,注重从医疗卫生、妇联、教育、交通、建筑、环保、财政、审计等部门选任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年富力强的30余名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其中,随机抽选132名,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33名,最后由院长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予以任命。现有人民陪审员呈现出整体文化素质高、人员覆盖面广的特点,充分保证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审能力,突出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二是突出科学管理,确保参审规范
该院确定由政治部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培训、考核和补助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
为促使人民陪审员正常履职,防止出现少数人民陪审员过多参审而成为“陪审专业户”现象发生,建立均衡参审机制,规定每个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至少3件以上,最多不超30件。
确保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与审判系统数据对接,建立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参审时间信息库等,建立科学的随机抽选排案机制,逐步加大随机抽取公开力度,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为95%,确保参审公平公正。
为避免人民陪审员“没有时间”参审障碍,根据人民陪审员本人填写的《人民陪审员参审表》确定适宜参审时间,解决工陪时间冲突,随机、错时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利用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在电脑随机摇号系统中设定自动屏蔽功能,对已达到参审30件的人民陪审员实行摇号屏蔽。
三是突出制度保障,确保长效长治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保障措施。在政治部增设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部副主任兼任,确保对人民陪审员日常化管理,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在机关、法庭专门安排人民陪审员专用办公室、休息室、停车位,制发人民陪审员通讯录。
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人民陪审员参审补助发放办法》等制度,对人民陪审员实行量化打分,为每名人民陪审员建立工作档案,每年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包括参加学习培训、庭审配合、裁判结果等进行量化评分考核,作为年终评优选先重要依据。每年评选出10名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并予以大力表彰。
强化激励机制,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补助标准每参审1件案件最低补助100元误餐及交通费,刑事案件每件200元,每年发放补助资金近18万元,解决人民陪审员后顾之忧,让人民陪审员安心履职。统一制作“人民陪审员之家”牌匾,悬挂在人民陪审员家门口,向社会公开亮出人民陪审员身份,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尊崇感。
四是突出参审职权,推动全面参与
为解决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阅卷、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权利。
该院合理界定并适当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原则上普通程序案件一般都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参调作用。开庭前,审判长向人民陪审员介绍案情,查阅案件,在案件审理时,审判长让人民陪审员按照分工,适时发问,充分发表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适用法律的看法。评议时人民陪审员先发言,合议庭必须首先征求和听取其意见,充分采纳其合理意见和建议。人民陪审员和主审法官意见有重大分歧时,由审判委员会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另外,该院为每个法庭配备8名以上人民陪审员,开展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基本做到人民陪审员工作全覆盖。在多元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上,通过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推行“2名法官+3名人民陪审员”“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等模式,审理解决争议较大的民事案件,在改革完善陪审制度、深化司法民主上迈出更大一步。
五是突出综合素质,提升履职水平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实行宣誓履职制度,公开承诺,实现陪审专业化。每年举办至少2次人民陪审员集中培训授课。合理设置培训课题,更加侧重对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审判程序、证据认定、司法礼仪与行为规范等内容培训,使人民陪审员从“门外汉”成为“行家里手”。创造自学条件,为人民陪审员订阅、购买《人民法院报》等法律报刊书籍,设立人民陪审员图书室,在局域网开设“人民陪审专刊”栏目,搭建陪审工作交流平台,促进人民陪审员主动学习积极性。
该院重点加强人民陪审员庭审能力培训,定期开展人民陪审员业务练兵活动和召开庭审观摩,参与案件调解、执行,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对某些重大、疑难案例研讨,使人民陪审员在实践中学习驾驭庭审、提高分析案件能力,提高法律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交流群,由政治部工作人员任管理员,管理群内事务,更新群内信息,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疫情严重时也不停歇,发挥信息化优势,利用腾讯会议、钉钉软件举办线上培训,人民陪审员参与业务知识交流讨论,与法官在线“零距离”交流,实现互动提升。
六是突出功能延伸,优化工作成效
为推进司法民主和阳光司法,拓展延伸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能,该院利用人民陪审员来于基层、经验丰富、人际关系广、群众信赖度高的有力因素,大力倡导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调对接、信访接待、宣传普法等工作,形成一支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
该院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人民陪审员调解、信访工作室,负责管理人民陪审员调解、信访工作,在多元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上,明确复杂疑难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案件必须由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力求程序更加民主、高效。
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司法审判之外,还成为法院的调解员、监督员、调研员、宣传员,架起人民法院与百姓之间联系的桥梁。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走进社区、村街、企业、学校,主动承担起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答疑解惑,了解社情民意,预防化解矛盾,促进法治理念向社会渗透,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县已涌现出无讼村街、无讼社区160余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相关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