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第四次集中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对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其他院领导、支部书记等参加会议。
会上,该院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开幕会、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进行传达,并对《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进行集中学习。班子成员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交流发言。李德军指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必须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部署和要求落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李德军强调,全院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思想认识,主动积极作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心、走实、走深,取得实效。
就如何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李德军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深学细悟,确保学思结合。坚持带头示范学、全面全员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把握精神实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多角度宣传阐释,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方案、宣传方案,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勇于创新突破。强化使命担当,对标对表补短板,不折不扣抓落实,要在狠抓执法办案上下功夫、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招、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上重突破、在强化自身建设上求发展,扎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坚持“严”字基调,全面从严治院。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铁规禁令,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