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以切实提升执行质效为抓手,以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不断转变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多措并举优化执行模式,坚持高标准、高位推动执行活动,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开启新局面。截止到11月4日,新收执行收案5375件,执结4494件,执行质效27项考核指标中有21项指标获得满分,执行质效进入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立审执协调联动 源头化解执行难
“我院建立了以立审执联动机制为切入点,调动自身审判资源和力量,多管齐下,凝聚合力,形成了参与主体多元化,解决方式多样化的立审执联动体系,实现了当事人自动履行率逐年上升,申请执行率逐年下降的可喜局面。”这是11月4日香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军在全院执行质效会议上说的话。
今年以来,香河法院党组重视,提高认识,把执行工作纳入工作全局考虑,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力度,把执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与全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为追求最佳执行效果,悉心研究适应执行工作特点的运行机制,制定出台《立审执联动工作实施意见》,加大立审执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构建全院联动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改变执行局“单打独斗”模式,实现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融合发力,为破解“执行难”建立了一道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制度屏障。
香河法院从完善机制入手,注重协调立案部门、审判部门、执行部门三者之间的关系,把执行工作要素分解到各个岗位,涉及立案环节风险告知、诉前财产保全、审理环节调解保全等,建立了涵盖案件流转全过程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在立案阶段为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在审判阶段,审判法官不放弃任何机会,坚持庭中、庭后做当事人的讲法说理工作,对个案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运用协调的方法,尽量做和解工作,避免了以往保全不到位、不及时的弊端,防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可能面临的风险和难度。立、审、执三环节在化解“执行难”工作中衔接得更加紧密,案件信息实现全面共享,执行成功率稳步提升,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执行难明显得到缓解。
聚集重点难点 创新执行举措
11月2日,香河法院执行工作群里,渠口镇渠口村网格员李某在群里报告,被执行人王某近日返家。获悉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动警力,前往王某家,并将其堵在家中。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王某乖乖地履行了法律义务。这是香河法院建立的以分管院领导为管理员、执行干警为专干、698名社区干部群众为网格员的三级微信群发挥的功效。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突出表现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解决执行难,必须依靠社会力量,汇集社会资源,凝聚合力,才能取得实效。村街社区是基层最小的治理组织,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作为村嫂姑舅及志愿者的网格员长期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居住在一起,对当事人家庭、社会关系情况相对熟悉,能敏锐捕捉到被执行人相关信息,有利于为人民法院解决矛盾纠纷提供契机。为此,香河法院依靠县委领导、政府支持,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协调各方面积极因素,深度融合各方力量,推出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让网格员助力“执行难”。
香河县委政法委制定《香河县网格员管理办法》,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建全任组长,香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军任副组长,各镇政法书记为成员的法院执行工作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联系会议对执行网格管理机制进行研判。为有效激发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内生动力,明确网格员在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相关情况、送达文书、督促履行、协助宣传、促进和解等方面职能,全县698名网格员积极协助查人找物,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去向和财产线索。仅今年9月份当月,在网格员协助下,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40件,有针对性解决了制约执行工作质效的送达难、查人难、查物难、执行难等瓶颈问题,提升了执行实际效果,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执行更有人情味 被执行人送锦旗
在案件成功执结时,常有申请人向法院干警送锦旗表达感谢,但被执行人送锦旗致谢却很罕见。10月16日,香河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面“秉公执法,高效快捷”锦旗,不一样的是,送锦旗的是一名被执行人。
安某申请强制执行吕某离婚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吕某应给付安某房屋折价款12万元。执行干警收到执行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给付义务。随后,执行干警查实吕某并未有存款,名下仅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考虑到拍卖房屋变价历时较长,不利于申请人权益快速实现,执行干警在查封涉案房屋后将吕某传唤到庭督促履行。因双方矛盾尖锐,吕某不同意给付房屋折价款。执行干警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耐心劝解,被执行人吕某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主动出具保证书,承诺于10月底前给付房屋折价款。到期前,吕某将筹借的全部房屋折价款当庭交付给安某。
吕某表示,执行干警耐心教育化解消除了其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抗拒情绪,在经历疑惑、理顺的心理变化后,避免进一步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尤其在履行完付款义务后,心情无比轻松,接下来能够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吕某对执行干警解决其烦恼忧虑表示感谢,对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予以高度评价。
小案不小看 全力保平安
“这个案子这么小,你们却非常重视,这么快就执行了,还上门给我送执行款,真是没有想到,太感动了。谢谢你们,我要为你们点赞!”这是10月12日申请人柴某在香河县人民法院干警为其送去2万元执行款后表达的肺腑之言。
2013年,柴某在刘某处务工。后柴某因工伤导致高位截瘫,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柴某将刘某起诉至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刘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柴某申请强制执行。慑于法律攻势,刘某每月主动交纳执行款一直至今。适逢香河发生新冠疫情,考虑到柴某高位截瘫、行动不便,执行干警决定到柴某家中发放2万元执行款。柴某收到执行款后非常激动,对法院追缴剩余款项充满信心。
民生无小事,案案系民生。“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香河法院紧盯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民生小案,以案件的实际执结到位检验执行工作成效。截止到10月底,执结民生案件1590余件,执结标的200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75%以上,切实解决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小案不小,事关全局,每一件小案都必须办好是香河法院执行工作的准则,彰显的是人民法院在保障民生、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形象等方面的使命和担当。”香河法院执行局局长祁振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