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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能动力” 跑出“加速度”
香河县人民法院全力提升执行质效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2-09-30 15:40:2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以切实提升执行质效为抓手,以有效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不断转变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多措并举优化执行模式,坚持高标准、高位推动执行活动,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开启新局面。截止到9月30日,新收执行收案4390件,执结3776件,执行质效27项考核指标中有21项指标获得满分,综合质效考核位居省市法院上游

一、统筹谋篇布局,全院协调联动

构建全院联动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改变执行局“单打独斗”模式,将“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全过程。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实现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融合发力,切实提升执行质效。

(一)把牢立案关口,依法受理案件。严把立案审核关,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受理各类案件。对不属于受案范围以及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在主动做好当事人法律释明工作基础上坚决不予立案,最大限度避免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从源头防范“执行不能”的风险。

    (二)语言精确严谨,明析执行依据。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充分考虑执行依据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内容明确、具体。如针对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要求法官在判决内容中注明原状、原物具体特点,防止因产生歧义造成执行标的物不明确。如在主持调解时,要求法官重视调解协议的语言表达及是否具有可执行性,对协议内容严加审核。如果内容不明确、存在瑕疵或者不具备可执行性要及时释明更正,为将来能够顺利执行打好基础。

(三)督促自动履行,缓解执行压力。审判工作中做足、做细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率。对当事人有偿还能力的案件,调解成功后,原则上要求当事人必须当庭履行或一次性付清,以减轻当事人讼累,有效缓解执行工作压力。对于判决且已经生效的案件,在结案后、执行前主动督促履行,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仅8-9月两个月,就有150余件诉讼案件经督促后,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

二、工作专班主导,集约精细管理

(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由“一把手”领导,立案、审判、综合部门组成的执行质效提升专班,吸收立案、审判、后期保障等部门成员加入。“一把手”对执行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执行局长每周主持召开一次执行专班碰头会,督导协调案件执行工作。

(二)建立微信“专群”,随时在线督导。建立质效提升微信群,群内由专人每日推送执行质效情况。“一把手”随时调度,以数据为导向督办质效提升,安排各部门全力配合执行工作。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在群内集体研讨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共同研究解决措施,提高整体办案水平。

(三)加强内部协调,打通执行堵点。强化全院工作“一盘棋”意识,进一步明确法院内部分工协作的工作职责,院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协作配合,打通部门协作“中梗阻”,有效解决程序、环节上的漏洞,促进立、审、执工作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

三、聚集重点难点,创新执行举措

(一)数据研判压实责任。部门及条线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应用,用数据“说话”。指挥中心每周研判弱项短板质效指标,局领导包团队、包个人、包案件,确保指标落后团队明确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指挥中心每日通报执行团队收结案数据、结案用时等重要指标,增强办案人员紧迫感。

(二)繁简分道压缩用时。在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的同时,将财产处置作为最为重要的流程节点。指挥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在指挥信息平台和案件评查过程中,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每天通报结案用时。将网查有财产案件及无财产案件分别制作清单,规范管理。局领导每天在晨会时督导案件进度,确保有财案件财产处置环环相扣,无财产案件及时依法终本结案,真正做到简案快办、有财快处、无财快结,全院办案平均用时下降近10天。

(三)多方联动助力执行。依靠县委领导、政府支持,深度融合各方力量,探索构建执行大格局。加强与公、检等部门信息共享,采取“线上+线下”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执行联动机制,摸清小标的、涉民生案件底数,逐案制作台账,建立起以分管院领导为管理员、执行干警为专干、社区干部群众为网格员的三级网络,充分发挥全县698名网格员协助查人找物、文书送达等职能作用,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去向及财产线索,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不断提高执行完毕率。

(四)全员加班快速结案。8月份以来,落实“5+2”“白+黑”工作要求,以电话、微信调解、约谈为主要模式,充分利用早晚及节假日等时间段加班加点开展工作,加快结案进度。组织开展“突击执行”“夜间执行”等专项执行行动11次,短时间内集中执结一批涉及金融、合同纠纷等案件。尤其针对涉民生案件,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出动警力200余人次,传唤43人、拘留3人,查封房屋、土地、车辆60件次执结案件390件,执行到位标的1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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