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李某银行账户存款,并强制扣划3万元案款,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人孙某合法权益。这是该院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线上办案取得的显著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外出执行不得不按下“暂停键”,但线上执行并没有停歇。该院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网络查控、线上扣划等线上执行措施,利用网络视频、微信群等办公手段,线上查控、挂网拍卖、视频联络、电话调解等,一切线上执行活动正常、有序运行,实现疫情防控、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据统计,自8月26日至29日,通过移动执行APP、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当事人200余人次,执结27件,和解3件,执行完毕14件,纳入失信黑名单2人,限制高消费8人。
一是强化线上引导。执行局干警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守执行一线,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移动执行APP等远程办公工具,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方式申办、查询执行事项,畅通线上服务办案渠道,实现当事人“一次都不用跑”的“不见面服务”,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执行工作。
二是强化执行指挥系统功能。执行局部门负责人24小时开机,轮值人员24小时值守,保持移动执行平台全天候运行。建立执行应急指挥微信群,妥善协调处理执行业务,确保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做到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断档。
三是强化线上执行措施。持续加大网络查控力度,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每天对有条件网上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进行全面查控,共发起线上网络查控51件,网上冻结、扣划38件150余万元。通过淘宝网等平台推送拍品5件,成交3件,成交金额150万元。
四是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对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促成和解或自动履行,暂缓、慎用查控措施,促进双方共赢。如张某申请王某欠款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转变工作思路,电话联系王某,对其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劝之以理,督促主动履行义务,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