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切实推进“三项工程”落地生根,畅通民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评价司法的互动通道,让公众在亲自参与、体验中了解审判活动、监督法院工作,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开展司法民主示范庭审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此实施方案紧紧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加强人民民主建设的要求,以政治的高度、法治的深度和审判的精度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组织开展“司法民主示范庭审”活动,全面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让群众亲身感知诉讼过程,了解法院职能和裁判方式,见证法律规则在个案中的适用,把法院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阵地,推动广大法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评价标准,严格规范公正高效文明地办好每个案件,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确保活动做实做细,确保落实到位,近期该院细化工作步骤,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已经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对接,做好活动安排部署,将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助推法治香河等3件疑难复杂、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旁听,并收集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加以落实,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