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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化纠纷 邻里和睦促和谐
作者:王树营  发布时间:2022-07-22 14:57:33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进一步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安平法庭在连日酷热阴雨、审判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到现场勘验,通过耐心沟通,成功从诉源上解决2起互为原、被告的民事纠纷,得到原、被告及物业公司的一致好评。

原告王某诉被告刘某、第三人物业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系左右邻居关系,双方均系北京市人,在安平镇买房定居。原告诉称,双方房屋中间有间隔1米左右通道。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形下,在其外墙处安装摄像头,正对着原告过道及院落,严重侵害原告的隐私权。被告未通知原告,私自进入原告院落,把被告家的排水管私自向下加长,致使流水处直接流向原告地下室外墙,另一处管道出水口直接正对着原告家的空调室外机。因其排水导致原告家地下室墙面潮湿、墙皮不同程度脱落,对原告家的电器使用带来极其危险的安全隐患,故诉至该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害、排除妨害、拆除摄像头,并向原告赔礼道歉,拆除加长排水管。

没过几日,法庭又接收到一起原告刘某诉被告王某、许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刘某诉称,2020年10月,被告王某聘请许某对其房屋施工,造成其房屋外侧墙体多处损害,外侧墙体产生多处漏洞。经过沟通协商,2021年4月,被告许某用沙子简单填补漏洞,但拒绝将墙体恢复原貌。后刘某发现房屋墙体漏雨,屋内墙面多处印水发霉,屋内墙纸及墙皮脱落,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后沟通无果。2021年8月,王某将刘某房屋外侧雨水管下方弯管用脚踹断,导致刘某家墙体被雨水浸泡,致使屋内潮湿异常,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庭受理两件案件后,认为该两案件系邻里纠纷,双方互为原、被告,双方应该本着睦邻友好的态度,和平相处,及时化解矛盾。两案经过开庭审理后,法庭庭长宗海峰认为应进行现场勘验,实地了解摄像头、排水管安装现状情况及房屋墙体受损情况。在现场勘验现场,宗海峰组织双方及第三人到现场。在对现场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宗海峰在酷热闷热的现场办公,按照现状公开质证认定事实,对原、被告释法明理,动之以情,现场讲法,让双方充分考虑到邻居关系睦邻友好的重要性。经过分别沟通调解,双方终于态度缓和,不再针锋相对,心平气和的谈事情解决。最后,经过宗海峰居中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物业公司把排水管问题协调处理好,双方撤回起诉,和平友好相处。案件审结后,原被告当事人均对人民法院表示感激之情。

两案的成功解决,真正做到了从诉源治理上解决矛盾纠纷,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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