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军,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河北安次人。1990年9月至1992年6月在河北大学政治学专业学习, 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安次区人民法院科员,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协调处副处长、综合管理处副处长、执行实施庭副庭长、申诉审查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5月任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21年6月任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21年7月任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德军,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河北安次人。1990年9月至1992年6月在河北大学政治学专业学习, 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安次区人民法院科员,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协调处副处长、综合管理处副处长、执行实施庭副庭长、申诉审查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5月任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21年6月任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21年7月任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