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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开到家门口 我为群众解烦忧
香河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成效好
作者:赵会霞  发布时间:2022-06-13 14:36:44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打通群众诉讼活动“最后一公里”,践行为民服务宗旨,香河县人民法院安头屯法庭安头屯镇北口头村开展巡回审判,入户调解、现场审理,彰显了法律尊严,又切实解决了群众难题,使“司法为民”理念实实在在得到体现。

原、被告系安头屯镇北口头村村民。被告在村内承包土地一块,因无力经营,于2017年9月16日将承包地中的3.8亩土地转包给原告经营使用双方约定每亩1500元,期限为6年2023年9月18日,费用34200元。协议签订后,原告按协议约定将6年承包费全部支付被告2020年初,该承包地被北口头村委会另行招标后发包给案外人使用,原转包合同的目的已无法实现因承包费返还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将被告诉至该院。

考虑到被告患有脑瘤,常年卧床,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实际情况,6月10日,承办法官祁振宇在被告家用一个国徽、一个法槌、两三张桌椅板凳,搭起了一个简单却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通过庭前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该院巡回审判形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巡回审判是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载体让人民群众一个身边具体鲜活的案例中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感受司法威严,对加强诉源治理,推进“无讼乡镇村街创建具有重要意义。该院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巡回审判效能最大化,不断强化参与社会治理职能作用,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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