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要求,切实加强示范法庭创建工作,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6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军在党组成员姜林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翔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金生等陪同下,深入到五百户人民法庭、渠口人民法庭调研督导示范法庭创建工作。
李德军在调研督导过程中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并实地察看了法庭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疫情防控等工作,听取了法庭负责人围绕示范法庭创建完成情况、存在的困难等工作汇报。他指出,法庭是为群众排忧解难、定纷止争的前沿阵地,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力军。他强调,建设高水平、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法庭是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示范法庭”创建工作是人民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落实好、抓到位。就如何实现达标创建工作,李德军提出如下具体指导意见和明确要求:
一是落实责任。将“示范法庭”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部署推动,制定创建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确保人员有保障、运行有机制、工作见成效。
二是有序推进。结合示范法庭创建要求,锚定创建目标,拉高创建标杆,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在法庭软件建设上下功夫,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示范法庭创建工作,全面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
三是强化职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凸显法庭工作特色,紧密围绕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将综治工作提升到新高度,为党委、政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四是协同联动。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与当地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五是司法为民。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利用数字法庭等科技手段,强化科技服务深度和广度,着力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示范法庭创建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