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表达不了我对执行干警的感谢。没想到他们这么尽心,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3月2日上午一大早,申请人李某的监护人胡某来到香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武宝忠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申请人李某的母亲胡某与李某某于2019年3月7日协议离婚,约定李某随胡某共同生活,李某某每月支付李某抚养费2000元,至原告18周岁止。一年过去了,李某某不仅没有支付孩子一分钱抚养费,而且在胡某多次催讨时还明确表示不予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李某将李某某诉至该院。该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某自2020年4月1日起每月给付李某抚养费1000元,至李某年满18周岁止。其中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期间的抚养费2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李某申请该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武宝忠认真分析研究案情,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被执行人李某某未予回应。武宝忠通过电话联系上被执行人李某某,其口头答应几日后履行抚养费。几日后,李某某仍不见踪影,显然,李某某有意拒不配合执行。武宝忠前往被执行人李某某住所地查找本人未果。遂查询李某某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冻结了李某某银行账户存款及微信账户,并通过查控系统和申请人李某提供的信息,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李某某财产线索。秉持着发扬敢啃硬骨头、善于打硬仗的作风,最终将全部执行款20000元执行到位。李某的母亲胡某顺利地领取到了这笔执行款,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孩子今后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锦旗虽轻情意浓。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公正办案的认可,是对执行干警的一种鞭策。法律保护需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落实,公平正义需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彰显。该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注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官说法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无论在情理上还是在法理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义务,不会因父母离异而改变。为人父母者,在夫妻之间产生纠纷时不能把子女当成赌气对象,也不能把子女当成处理夫妻纠纷中争取利益的筹码。离婚已对子女造成一定伤害,双方再就抚养费发生争执,势必给子女造成更大的伤害,给社会、家庭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对拒不执行抚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不抚养子女、不履行监护职责,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