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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暖民心 锦旗表真情
香河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03-03 16:08:55 打印 字号: | |

“一面锦旗表达不了我对执行干警的感谢。没想到他们这么尽心,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3月2日上午一大早,申请人李某的监护人胡某来到香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武宝忠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申请人李某的母亲胡某与李某某于2019年3月7日协议离婚,约定李某随胡某共同生活,李某某每月支付李某抚养费2000元,至原告18周岁止。一年过去了,李某某不仅没有支付孩子一分钱抚养费,而且在某多次催讨时还明确表示不予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李某将李某某诉至该院。该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某自2020年4月1日起每月给付李某抚养费1000元,至李某年满18周岁止。其中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期间的抚养费2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李某申请该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武宝忠认真分析研究案情,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被执行人李某某未予回应。武宝忠通过电话联系上被执行人李某某,其口头答应几日后履行抚养费几日后,李某某仍不见踪影,显然,李某某有意拒不配合执行。武宝忠前往被执行人某某住所地查找本人未果。查询李某某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冻结了李某某银行账户存款及微信账户并通过查控系统和申请人李某提供的信息,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李某某财产线索。秉持着发扬敢啃硬骨头、善于打硬仗的作风,最终将全部执行款20000元执行到位。李某母亲胡某顺利地领取到了这笔执行款,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孩子今后的生活终于有了保障。

锦旗虽轻情意浓。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公正办案的认可,是对执行干警的一种鞭策。法律保护需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落实,公平正义需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彰显。该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发挥审判执行职能,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注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法官说法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无论在情理还是法理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义务,不会因父母离异而改变。为人父母者,在夫妻之间产生纠纷时不能把子女当成赌气对象,也不能把子女当成处理夫妻纠纷中争取利益的筹码离婚已对子女造成一定伤害,双方再就抚养费发生争执,势必给子女造成更大的伤害给社会、家庭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对拒不执行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不抚养子女、不履行监护职责,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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