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就是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今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努力把握好“五个环节”,将善意执行理念正确贯穿于执行工作始终,促进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深化“一个认识”,即深化善意执行理念。在执行过程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始终坚持“谦抑、审慎、善意、衡平”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多方共赢,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一个前提”,即必须依法执行。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然是执行工作的工作重心和工作主线,要坚决果断、依法精准采取强制措施,把强制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惩处上来,精准洞悉矛盾爆发的节点,充分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要坚决防止以善意文明执行为借口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或做和事佬,无原则、无期限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
把握“一个平衡”,即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找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平衡点是执行工作应达到的最佳境界,必须坚持保护与惩治并重理念,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坚持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善意化解分歧,运用司法智慧妥善化解纷争。多给予被申请人多点谅解与宽容,充分考虑被申请人合理关切,在取得被执行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基础上,依法、善意文明执行,推动良法善治,用规则和法治引领社会,养成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恪守法律秩序和公序良俗,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提升“一个素质”,即提升执行水平。与时俱进,不畏艰难,勇于担当,不断提升处理执行工作的应变能力。始终坚持以饱满的激情斗志做好执行每一件事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切实担负起神圣的职责使命,勇于向困难发起挑战,迎面而上,以“不抛弃、不放弃”的决心,善于捕捉一切可能的机会,在复杂的纠纷关系中厘清争议根本矛盾,克服机械办案模式,对症下药开展执行工作,提升执行质效。
确保“一个统一”,即依法履职和保障大局有机统一。既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又按照“有利经营原则”,选择对被申请人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查封措施,适度、合理、必要,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竭泽而渔”改“蓄水养鱼”、以“死封”改“活封”方式,重新修复失衡的法律关系,努力把握好“力度”与“温度”的平衡,做到“执行一个案件、拯救一个企业、促进一方发展、保障一方平安。”
善意执行不是削弱执行强度和力度,而是恰恰在加大、强化执行力度基础上,实现新时代对执行工作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尤其在疫情防控大背景下,该院执行工作不仅要有强度、力度、厚度,体现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更要有温度、温情、温暖,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智慧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