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7月底至9月初对我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院党组深入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逐项整改,动态销号管理,全面、务实、彻底整改各类问题,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并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为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德军同志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翔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院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党组书记李德军同志多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各责任领导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按照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明确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
(四)压实举措,强化管理。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深入研究,梳理细化成具体整改事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及《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台账》,严格对照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各部门根据各自整改项目分别细化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落细。
(五)统筹兼顾,强化成效。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以改促建,采取“六个结合”,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相结合、与抓好机关能力提升相结合、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落实审判执行业务相结合、与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相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推进,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转化为我院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聚焦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守职责定位
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整改措施为:
1、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养
针对“党组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方面不深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问题,制定《香河县人民法院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规定定期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和党小组每周五学习日等集中学习形式,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领学,学原文、读原著,采取“微平台”方式,在微信工作群分享推送学习内容,借助“学习强国”“先锋再线”等学习平台,要求党员干警自学,帮助党员干警利用零散时间加强日常学习,定期检查学习笔记,鼓励干警多撰写心得体会相互交流学习感想,营造善于学习、积极学习的浓厚氛围。通过上述措施,全体干警在审判业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工作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做到坚持全面学、系统学、反复学,今年平均每人撰写学习笔记均不低于1.5万字,夯实了党员干警的思想理论根基,引导党员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稳中求进,化解重大风险
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措施为:
(1)准确分析研判,提高风险意识。针对“党组的风险防范意识树的不牢,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金融风险较高的案件,以及婚姻家庭、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楼盘等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各类民商事案件,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保驾护航。二是认真全面排查,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风险排查,梳理法院各项工作面临的各类风险挑战,对分析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及时制订化解工作方案。三是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提高对于重大风险隐患的敏锐洞察力,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联动工作。针对“‘审判执行不忘信访’的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积案化解、信访秩序整治”百日攻坚活动,进行信访案件大起底。二是实行院领导接访机制。落实领导包案、院领导接访制度,院领导轮流坐班,实现“随机接访、应接尽接”,主动发现问题,层层交办落实。三是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建立风险评估约谈制度,完善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对所有涉诉重复信访、信访积案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案件类型、信访人和信访集中的法官,强化跟踪分析,确保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五是加强信访案件听证。按照省法院工作要求,制定《信访听证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程序。10月8日,我院在县委政法委会议室对6件信访案件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信访局、检察院、律师、陪审员、群众代表等10余人参加听证,信访人、承办法官参加。
(3)依托党委领导,夯实多元化解。针对“诉前调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深化诉源治理,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10月18日县委政法委召开了全县乡镇党委书记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将村两委、乡镇职能部门纳入诉源治理和大调解体系,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各镇、园区分别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此项工作,并分别召开村两委会议贯彻落实,将积极参与矛盾诉前化解定义为村两委的工作职责。我院制定印发了《村街与法院调解联动工作具体流程》《村街与法院调解联动工作职责》等规定,将调解工作的内容方式和流程通过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职责有据,流程科学。二是推动多元化解机制,与司法局、住建、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动、联勤机制,依托5个中心法庭、8个法官工作站,与全县698名网格员实现层层联通。与医疗、物业、家具、保险等各行业协会加强联动,将诉前矛盾纠纷中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委托行业协会先行调解或协助调解,解锁专业弱项难题。
3、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审执质效
关于“落实省级审判工作部署不深入”问题,整改措施为:
一是优化质效管理,推动科学发展。针对“审判质效提升不明显”问题:一是实施层级管控压缩流转期限。建立审执工作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机制。按照不同审判业务和案件类型,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所占用的时间进行合理分配,案件自立案时起随卷附《案件审判质效流程表》,办案人员在各程序节点均须签字确认,实现在案件入口、案件出口和中间环节全程管控。二是全面推行繁简分流。研究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组建两个速裁团队、两个繁案精审团队,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三是做实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裁判文书后另附“明白纸”,用老百姓的语言回应人民群众的疑问,用贴心的服务传递司法的温暖。另外,将调解工作延伸至执行环节,保持同当事人的通讯联络,及时掌握案件履行情况及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二是营造学术氛围,深化成果运用。针对“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组织收听收看专家讲座,在微信平台上建立学习交流群,共享一手资料,交流观点体会。结合落实“五个一”活动,要求各院领导紧紧围绕法院的工作实际领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采用座谈、查看案卷、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了解突出问题,并分别撰写调研报告。
4、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落实司法服务保障职责履行不充分”问题,整改措施为:针对“对破产案件重视力度小”问题,确定审理破产案件的专业团队,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缩短破产案件审理期限,尽可能控制程序性耗时,提升破产案件处置效率。在具体案件用时限制上,明确“无产可破企业”破产案件不超过2个月,简单案件不超过6个月、重大复杂案件不超过1年的要求,高度契合营商环境评价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别案件管理人的招募、遴选、使用、监督、评价以及管理人业绩档案组建等工作进行全面探索,确保管理人管理监督工作更加科学、管理人履职行为更加高效。建立承办破产案件法官单独绩效考核机制,确保破产法官工作量可量化、可比较,进一步激发破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
5、狠抓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落实有差距”问题,整改措施为: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针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召集公检法司和纪委监委等单位联席协调会,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坚决贯彻“一事一议”原则,确保罪犯能够及时得到依法处置,避免隐患。二是选取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能力作风硬的法官组成合议庭,确保办案质量。加强对审判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掌握最新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三是注重司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悬挂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横幅、宣传标语,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有关犯罪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结合普法宣讲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及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扫黑、理解扫黑、支持扫黑、配合扫黑,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二是提升司法能力,确保办案质量。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准确”问题,依托上级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小组,落实庭前法官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请示,力求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既不拔高也不人为降低标准。
6、注重思想引领,强化责任落实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措施为:一是完善制度规范。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部署不全面”问题,制定《香河县人民法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主要工作、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形成院长统一领导、分管院领导齐抓共管、政工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全院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宣传推动。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加强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网站、微博阵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加强与各类媒体的联系和互动,形成各级媒体互动、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并举的新闻宣传体系。坚持正面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搭建良好互动平台,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为民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讲好法院故事,传播好法院声音,以实际行动增强社会各界信赖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二)锤炼扎实作风,打造过硬队伍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整改措施为:
1、坚持对症施策,强化责任追究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修订《香河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建立健全15项具体制度,内容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便于负有主体责任的相关人员从正面规范行为、照单履职。二是推动工作落实,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责任人主动认领责任,层层“签字背书”,签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责任书,坚决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抓党建抓业务两不误两促进,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与业务工作有机统一。
2、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整体形象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一是规范权力运行。针对“党组对机关工作纪律政治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秉持严管厚爱理念,破除作风积弊,制定《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知内容,促使广大干警正确看待手中权力,规范审判执行行为,确保司法权正确行使。二是全力服务民生。针对“对一些事关老百姓安全感、满意度的纠纷、难题重视关注不够”问题,完善立案接访窗口服务,落实立案登记制,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立案只需来一次,等待不超十分钟”;关注弱势群体的公力救济,对接访中因经济困难未诉讼的纠纷,采取诉前化解、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依法司法救助等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经审批予以缓交、免交诉讼费,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三)强化政治意识,推进党建工作
关于“聚焦党的建设情况”方面,整改措施为:
1、加强班子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关于“党组班子合力不足,缺乏战斗力”问题,一是完善党组决策机制。针对“班子成员之间缺乏交流沟通”问题,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发扬党内民主,定期开展班子成员间的谈心活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做到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提高整体战斗力。党组成员定期召开工作会,认真研究分管的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对分管部门审判形势任务清楚、干警思想底数清楚、廉政工作状况清楚,必要时向党组和党组书记汇报。二是关爱干警身心健康。针对“班子成员干事创业激情减退,缺乏争先创优的干劲”问题,党组成员坚持定期、不定期地采取“例会式”、“研讨式”等方法,就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同分管部门的中层领导一起进行研究,必要时一起做工作,帮助中层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计划地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地与不同层面干警进行沟通交流,倾听干警的心声,有针对性地改进党组的工作。定期为全院干警做一次全面的体检,邀请专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组织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体现院党组对干警生活的关心,激发队伍活力。
2、加强党建引领,释放党建力量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为:一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针对“党组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重视程度不高”问题,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严肃、经常,防止走过场。二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程序。针对“民主推荐优秀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各支部分别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印发的《资料汇编》,制定《香河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的步骤和程序执行。三是确保党员档案完整规范。针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各支部分别确定专人负责党员档案工作,认真学习《发展党员组档工作指南》,做到一人一档。对全院党员的档案进行严格、细致梳理,对档案材料不完整的,本着“能找则找、能补则补”的原则进行补充完善。建立健全了档案收集登记、保管保密、调档查阅、档案人员管理等制度,确保档案妥善保管。
(四)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教育成果
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措施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实学习结果。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态度不认真、不严肃”问题,加强理论学习常态化,各部门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任务清单,对教育整顿理论知识再学习、再教育,采取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督促干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学习质量。各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结合实际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确保学习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勇于自我革命,优化政治生态。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清理顽瘴痼疾存在问题,被省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补课”问题,省市下发“补课”和持续“补课”的通知后,我院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上级反馈意见,并在省第六指导组和市、县教整办的直接指导督导下,认真梳理上级反馈意见,逐项对照反馈意见提及的有关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做好补课、持续补课工作。通过再次组织全面排查、在案件线索办理上再跟进、在六类顽瘴痼疾整治上再精准、在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线索上再努力等一系列具体举措,2 件长期未结案已经全部结案,19件涉嫌虚假诉讼案件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侦察,中央督导组交办的13件涉及百川燃气相关案件已移送廊坊开发区法院审理,9人未如实上报配偶子女经营情况的干警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省第六指导组交办的6批36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以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学习教育整顿阶段“补课”的各项任务。
三、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动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地抓好院党组政治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史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各党支部、党小组经常学、全院干警普遍学等多种形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全员覆盖、常态开展、深度推进,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队伍。抓好院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反“四风”,健全院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二)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聚焦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病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不折不扣扎实推进,确保每项任务都改到位、改彻底,改出真成效。
(三)强化成果运用,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坚持抓整改落实工作和聚焦法院主责主业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整改落实的过程作为凝心聚力、锤炼党性的过程,把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省、市、县委中心工作、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法院审执工作发展的动力,全面提升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以上是香河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县委巡察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我们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316-8318069;电子邮箱:fang78@126.com.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