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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司法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2-01-07 09:56:21 打印 字号: | |

香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秉承善意执法理念,双管齐下,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充分释法明理,坚持严肃执法和文明执法相结合,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为自动履行创造条件,促进案件圆满顺利执结,彰显了司法温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圆满执结一件被执行人主动腾退土地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某因承包合同到期未将承包的土地返还某村民委员会,该村委会一纸诉状将李某告至法院,该院依法审理此案,并判决李某清除承包土地上的地上物,恢复地貌,并将承包土地返还原告。判決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未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该村民委员会申请该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冯维娜第一次勘察现场时,被执行人李某情绪激动,表示对判决不服,不同意配合法院执行。经实地勘察,发现涉案土地上除无需清除的房屋果树外,还有几十亩正在生长期的玉米等农作物。当时临近玉米成熟期,考虑到直接采取强制腾退措施,然造成被执行人李某销售收入减使其遭受较大经济损失,更加剧双方矛盾。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主动做好双方和解工作,寻找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执行法官第二次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申请执行答应给予被执行人李某宽限期2个月,由李某自行收割玉米并出售,玉米出售后,将所欠承包费迟延利息一次性付清并将涉案土地腾退交付案件终于有了转机,在执行法官第三次登门劝说后,被执行人李某情绪逐渐平和下来。最终,被执行人李某答应自行收割玉米并出售,玉米出售后自动将涉案土地腾退交付后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将承包费及迟延利息汇至法院执行案款专用账户,将涉案土地自动清除完毕并在法院组织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通过综合采取丰富灵活的执行措施,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实现依法履职与护航民生发展相统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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