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王树营荣获香河县2021年度“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王树营,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香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自1995年到法院工作后一直从事信息、宣传、调研、统计、党建工作。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他勤奋工作、团结协作、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舍得付出,先后3次被市委评为“优秀信息员”,被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严打百日宣传活动先进个人”,荣立市中院“三等功”2次,被市中院评为信息、宣传、调研、统计等先进个人25次;被县委记嘉奖6次,连续多年年被县委评为十佳通讯员和优秀信息员;被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和宣传能手20余次。他任办公室副主任以来,县法院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荣立市级以上集体荣誉不少于26次,为县法院3次荣获全国法院司法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先进单位,1次荣获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院志编纂先进单位,多次荣获市法院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网络宣传先进单位、舆情宣传先进单位立下汗马功劳。
他撰写文稿时面对电脑不苟言笑、凝神聚力、严谨细致。领导交办工作任务从不推诿,办事干净利落,从不拖泥带水。2018年5月,按照省高院要求,县法院开启院志编纂工作。他带着几个年轻人投入大量时间去整理相关资料。三年来,他白天带着一行人远上北京、去天津、奔廊坊,近到香河、三河、宝坻农村大街小巷。晚上回家继续加班加点,把当天采集到的资料整理清楚。经历一千个日日夜夜,在每天的焦虑煎熬、精心打磨下,院志顺利印刷。经过严格筛选、核实,琢磨糅合,研讨修改,拆分合并,屡易其稿,最终成稿。整个志书分上、中、下三册,共25编、119章、365节、210万字,入选照片1400余张。这是县法院自1947年建院以来编纂的首部志书,见证了县法院建院以来的发展历程,是香河县法治史上的一项重要成果。县法院院志编纂工作受到了省、市法院的表彰和各级兄弟法院的关注、肯定,县法院在全省法院院志编修工作培训会议、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先后有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河北省徐水人民法院等50余家法院学习借鉴经验。
他用真情对待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入党宣誓时的誓言,用责任和坚持书写着忠诚,用担当和信仰为司法宣传事业做出巨大奉献。
他是全体干警身边的榜样,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