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人黄某来到香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雷厉风行解民忧,执行利剑降邪恶”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杨东玉手中,以表感激之情。
黄某与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院判决李某给付黄某4946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期履行法律义务,黄某申请该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杨东玉依法向被申请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因被申请人李某未在住所地、电话无人接听,一直逃避执行,申请人黄某也未能提供李某财产线索,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但执行干警未放弃可能的执行希望,随时关注案件进展,不定期开展网络查控,排查李某财产状况信息。在杨东玉提起第二次网络查控后,发现李某账户有财产进账信息,第一时间采取冻结强制措施。李某发现入账财产被冻结后,通过第三人与黄某取得联系,商量解决案件执行问题。执行干警及时出击,在耐心释法明理下,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直接将案款转账给黄某,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从立案到执行完毕,此案共历经18天,从当初的执行无望,到后来的峰回路转,离不开执行干警恪尽职守、耐心细致、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该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大力开展执行攻坚战、强化执行办案质效等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