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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招嫖骗钱财 身陷囹圄受惩处
  发布时间:2021-12-09 13:56: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被告人符某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招嫖信息,被香河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符某,男33岁海南省东方市某镇人。2020年8月12日,被告人符某利用“趣约”软件平台发布虚假招嫖信息,编造需要交纳保证金等理由,骗取被害人丁某、陈某近5000元,后被抓获。

该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符某利用网络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卖淫嫖娼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有一些人看到网络卖淫信息,缺乏保护意识,不惜以身试法,轻而易举地掉进对方设下的陷阱,被骗钱财可悲。在网络日新月异发展的过程中,诈骗方法层出不穷,在使用手机浏览网页信息时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不做违法的事,更勿向陌生人转账,以防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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