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惩戒、震慑被执行人不法行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借助“百日执行攻坚”执行活动声势,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11月30日上午6时,香河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此次行动由香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福才带队指挥,并邀请人大代表4人,县人民检察院2人见证执行。
行动前,该院执行局提前认真组织谋划方案,安排路线、人员配置等,为此次集中执行活动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此次行动声势浩大、成果明显,香河法院共出动25名干警,集中前往钱旺镇等10个村街,查找1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积极主动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教育劝导。对于外出未在家的被执行人,香河法院依程序向其家属下达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到法院说明情况,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此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人、执行完毕1件、和解1件、张贴送达传票11份、履行到位金额52144元,有效震慑了“老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香河法院将继续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目前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逐一登记清理,由执行团队统一执行,主动作为,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强制措施。依法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对于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当事人,将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该院将通过上述措施全面推动执行工作向纵深开展,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整肃信用环境,维护全县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