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把涉民生案件执行放在工作重中之重,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决不让裁判文书成为一纸文书,确保让权利人得以享受“法律的果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该院执行一件涉民生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3月起,原告周某在刘某的建筑施工队工作。至2021年4月,刘某共拖欠周某劳务费14290元。周某经多次索要无果,遂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给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此案一审判决刘某给付周某14290元。周某拿到了胜诉判决书,但令周某没有想到的是,刘某在履行9000元后就再没有下文,周某催要多次无果。后周某申请该院强制执行。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相关执行手续,耐心释法明理,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初期,被申请人刘某还抱有侥幸心理,感觉不履行法院也拿他没有办法。但是,当刘某再次被传唤到庭的时候,刘某名下的财产已经被该院依法查封。 “我履行、我履行,请求法院宽大处理和申请人谅解!” 此刻,刘某乖乖地低下头,全额履行剩余5290元执行款及相应的迟延履行金和执行费。
本案在一周内执行完毕,该院执行干警及时将执行款通过案款系统发放给申请人周某,申请人周某在收到全部劳务费后感动地说:“要是没有法院强大震慑力,我的血汗钱恐怕还不知道啥年月拿到手呢!太感谢了”。
寒冬凛冽,但是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后心里充满着温暖。让每一个申请人能及时兑现合法权益,能享受到法律的温暖,就是执行干警最大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