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你认真负责、及时公正地审判,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让我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真是太感谢你了!”当事人韩某紧紧握着香河县人民法院蒋辛屯人民法庭庭长李洪利的手连声说着感谢的话语,并送上了写有“义正言辞、锄强扶弱、剑胆琴心、救困济危”的锦旗。
原告韩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居间购买房屋合同。原告后了解其为北京户籍,不具备在香河购买商品房资格,遂向被告某公司申请退还购房款。被告某公司退还韩某全部购房款,但拒不退还居间服务费。原告韩某多次找到被告协商退款事宜,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原告韩某向该院提起诉讼。此案立案后移交蒋辛屯人民法庭庭长李洪利审理。在多次调解无效后,李洪利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某公司退还原告韩某服务费50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某公司及时向原告韩某返还50000元服务费,原告韩某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每一份判决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承载着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当事人在公正审判、彻底化解矛盾后对法官轻轻地说一声谢谢,表达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和法官司法为民的坚守。一面锦旗是荣誉与鼓励,更是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