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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1-10-28 10:06:34 打印 字号: | |

10月26日香河县人民法院适用“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模式对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本案中的五名被告人在香河县红庙闸口青龙湾河内使用电力捕鱼设施非法捕鱼13公斤,五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各被告人依法享有各项诉讼权利,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环节有序进行。

本案提起刑事公益诉讼不仅是要让非法捕捞者为非法行为负责买单,更是对其他潜在的环境破坏者予以警示,不能因一己私利向自然环境过度索取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环资审判工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履行好司法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护航美丽家园。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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