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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新突破 展示新作为 香河县法院扎实推进“三大工程”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1-10-11 14:13:2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市中院“三大工程”要求在审判质效提升、“廊坊经验”重塑、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推进工作上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争先进位,勇争一流,以永不懈怠的执着确保三大工程”切实到实处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促进和带动了全院各项工作开展打造了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把握新形势,增强责任感

年是“十四五”开局首胜之年“三大工程”是市中院在新形势下担当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使命任务,推动现代化征程新探索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三大工程”既注重系统观念,又体现法治思维、重视强基导向,既有政治性,又有业务性,更具历史性,一脉相承。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准确领会市“三大工程”推进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以更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三大工程”实现新高度

为确保“三大工程”成效,该院结合市政法委开展的“筑平安勇担当、护发展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整改台帐对标对表“任务书”列清单、定路线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推动法院更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中充分展现担当,提供更多司法智慧。

该院进一步细化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上率下,切实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分别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班子成员负起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担起承上启下责任,法官扛起办案责任,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人人发挥“法院是我家,发展靠大家”的主人翁精神,筑牢政治忠诚、涵养为民情怀、砥砺奋进力量、激励担当作为以更高标准推动“三大工程”实现新突破。

二、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强力度推进审判执行质效提升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提升审判质效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营造提升审判质效氛围健全审判质效提升机制上下功夫。

以夯实责任为基础,强化目标管控。实行三级管理模式,明确审委会宏观管理、审管办综合管理、院庭长直接管理职责。制定《审委会会议议事规程》调整补充审判委员会委员,充实法官专业委员会成员,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研讨疑难复杂案件,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将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明确院庭长办案任务数量,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夯实审判管理责任。今年1-9月,院庭长审结执行案件5578件,占结案总数的74%。

以司法公正为核心,强化质量监督。聚焦结案率等重点指标,加快审判节奏,坚持临近审限警示、严格延长审限审批、超审限案件通报批评、长期未结案件约谈督办等措施,对压案不立、隐形超审限案件进行重点监控,挂图作战,每月对庭审直播、裁判文书随机抽查,对信访、发改案件进行评查。以缩短期限为重点,加强对审判流程和关键节点管理,实现全流程监督、全员案件分流。已启动繁简分流调研工作,预计1个月内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简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

以奖优罚劣为导向,强化绩效考评。把审判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从院长到分管院领导、庭长,再到员额法官,层层签订审判质效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审管办和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抓”工作格局。同时,将省市院通报项目指标列入考核内容,改变以法官为主体的传统考核模式,扩展至助理、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现考核全覆盖。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和启动错案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实现对法官自动评估、精准考评。 

以信息化为手段,强化管理规范化。充分利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对案件立、审、执各环节加强层级管理,落实网上办案、网上管理案件。院长、分管院长、庭长、员额法官对自己和分管人员所办案件情况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对各完成指标情况进行调度,实现审判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的转变。

以加强学习为路径,提高审判能力和水平。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在全院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对每个业务部门岗位提出明确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技能培训和学习,重点培训办案系统管理和应用、电子卷宗制作规范、裁判文书上网操作规范、档案归档操作规范、数字法庭使用操作规范等。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活动,8-9月就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知识技能测试、法警大练兵等活动数十次,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通过紧盯审判执行硬性指标,该院审判执行工作呈现高质高效、良性循环发展态势。截止9月27日,新收各类案件1052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8.91% ;审结案件754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0.68% ;结案率69.58%,比去年同期上升7.42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新高。受理案件数和结案数同比大幅度上升情况下,审判质效总体成效在全市法院系统名列前茅。9月29日,在全省法院法庭工作会议上,该院作典型发言。该院确立质效综合考核年底前争取进入全省法院系统前50名。

三、深化司法调解以更强力度打造香河版“廊坊经验”

“廊坊经验”承载着几代廊坊法院人致力和谐社会建设的司法追求。该院作为“廊坊经验”坚定的培育者、践行者和倡导者,总结推出了《七段式调解法》等在全省法院处于领先优势的各类调解机制和方法,扩大了“廊坊经验”成效,巩固了“廊坊经验”成果。随着责任制逐步实行,在案多人少的大背景下,调解工作费时费力等问题对审判工作开展产生了一定困扰,部分干警的调解意识变弱了,做调解工作的积极性降低了,司法调解的优势效能不再明显了。而市中院“廊坊经验”重塑工程的提出又恰逢其时,该院进一步重新审视“廊坊经验”的理论和现实价值、长远建设,继承发展与弘扬“廊坊经验”。该院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推进步骤,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稳固司法调解在审判体系中的先导作用和独特优势,续写了“廊坊经验”的新篇章。该院确立了“12345”调解工作模式或机制:

实现“1个目标”。把解决纠纷、维护稳定作为工作追求的目标,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案件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机制的完善,将群众多元解纷需求融入司法服务保障,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做强“2个支撑”。一是为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创新探索“诉调对接新机制”,组建人民调解室、优化速裁团队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道交”案件为突破点,加强与交警部门、司法行政机关、保险行业协会沟通配合,整合资源,推动道交纠纷解决,减少群众诉累。二是构建以法庭为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民自治组织协同参与的基层调解体系,形成以5个中心法庭、8个司法服务站、14个特邀调解组织、80名特邀调解员、700名人民调解员为辐射点的立体调解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纠纷解决渠道,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发生,助推县域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把握好“3个调解阶段”。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民事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立案时、开庭前、开庭中、 判决前均进行调解工作,达到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的目的。一是立案阶段、开庭前后、判决宣判前进行调解,对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及部分再审案件都优先调解。二是在执行案件时注重做好化解矛盾工作,促进当事人和解。三是在审理行政案件时用协调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突出办案效果,用实际行动深化“廊坊经验”,努力打造“香河版”的“廊坊经验”。

精准“4类考核指标”。将省高院19项考核办法中的指标,精准4类考核指标,即总体指标、质量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做到层层分解,落实绩效考核指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层级分明,员额法官总结办案技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做好庭前准备,庭后及时进行送达、归档等辅助工作,最大限度提高案件质效。

打通“5个环节”。一是注重民调组织和冀时调环节。凡未经民调组织调解的一般民事纠纷,或双方当事人在同一社区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立案庭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点,告知或建议当事人先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并由工作人员主动与镇村调解人员联系,促进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注重冀时调和立案环节。设置的8个司法服务站加强与立案庭合作,做到“登”字号立案案件在诉前有序流转和快速解决,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三是注重立案与保全环节;四是保全与审理环节。规范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程序,简化保全流程,深化保全部门与立案庭、保全部门与审判庭的沟通合作,努力在最短时间内做好财产保全工作。五是审理与执行环节。强化诉内审执联动,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整体内循环相衔接处理机制。

该院在实施“12345”工作模式基础上,创新调解方法,丰富调解手段,逐步总结出并推行借力使力法、利益平衡法、辩法析理法、心理引导法、冷却处理法、情感交融法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坚持灵活运用,提高法官调解技能,提高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促进推动了其他各项工作走向良性循环发展轨道。

四、坚持以民为本,以更强力度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

“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推进”工作体现了市中院“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理念。推进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必须在司法开放的广度、接受监督的深度、群众参与的力度上下功夫,不断实践,深化开拓,确保司法领域全过程民主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始终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意识,将完善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自觉将审执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除定期报告工作动态和情况外,凡是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都及时向县人大、政协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主动上门联系沟通,通过上门走访方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共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工作、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与听证等近100余人次。如在9月16日开展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中邀请4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见证执行工作,着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司法效能感受得到,增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成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落实陪审员制度,推动司法民主进程。以监督和参与为根本,以监督促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改革陪审员选任条件,完善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陪审员参审范围,调整陪审员参审职权,健全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等,逐步探索出陪审员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的新路径圆满完成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香河陪审经验”。《人民网》《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工作成效。仅3月以来该院16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案件350380余人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95%以上,且无一上诉发还改判、无一矛盾激化,扩大了司法效应,推进了司法民主 

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该院精心谋划,认真开展实施便民惠民行动,推进便民利民举措,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创新诉讼服务,实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答疑。诉讼服务中心专门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等服务通道,针对特殊人群提供定制化、个性化诉讼服务。对不会使用信息化设备的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办理所有业务,增强诉讼服务的亲和力,让群众感受到零距离的司法服务和温暖,受到当事人和群众广泛好评。今年以来,诉讼服务中心累计发放《诉讼指南》25000余册,现场答疑1200余人次,真正为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诉讼服务,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巡回审判“零距离”,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选择典型案件,深入百姓家中、田间地头、工地车间等单位,坚持开展巡回审判120余次,突出抓好社会治安、基层民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事普法、以理送法实现法官与人民群众现场调解、现场普法的“零距离”接触,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司法的需求,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赢得辖区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持续推进阳光司法,用公开促公正。以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平台为载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制度,推行庭审直播案件近500场,使庭审直播成为普法公开课、法官成为普法宣传员、案例成为普法教科书。不断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3200余件,提升裁判文书上网的及时性、规范性。推进审务公开,在官网公开工作报告、司法政策性文件、诉讼服务信息等内容。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等举措,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街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50余次,与县电视台联合开办“法官讲法”栏目,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养。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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