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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当存高远 为法院增添一抹光“辉”
——记录香河县人民法院统查组负责人王志辉琐碎点滴
  发布时间:2021-08-30 16:10:20 打印 字号: | |


一辆深红色的电动车记载着他一天的生活、工作轨迹。

家庭、单位、办案地,他的身影穿梭于其中。

来到办公室,全庭干警工作就有了主心骨,执行局、庭长就多了一位解决棘手、疑难案件出谋划策者身体力行的践行人。

前往办案地,当事人心里就踏实,内心对执行案件就燃起了希望。

回归小家庭,幼小的儿子发现他步入家门,每每扑来送上想念的拥抱和甜甜的欢笑。他把儿子高高举起,可妻子望着满脸倦容、早出晚归的他,有一丝爱意的嗔怪,却又被他们父子的欢笑所融化。

是谁有这样的人格魅力?

他就是香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统查组负责人——王志辉。

1.69米左右的结实身板,走起路来一阵风,说起话来诙谐风趣;两眼透出睿智的目光,平易近人,乐于助人的品格,使得他身边总聚集一些审判、执行辩才。在办理案件上,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善于学习、勇于钻研、敢于碰硬、雷厉风行、严谨细致的好干警。

一起交通事故,打乱了原本和睦幸福的两个家庭,也牵动着执行干警的心。为妥善处理好因交通事故导致中学生李某受伤休学的执行赔偿案件,他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设身处地为当事人利益着想,释法明理情理并用,十几次奔波于双方家庭之中,试图说服各方亲人亲友“化干戈为玉帛”,可最终还是无解。对案件详细的掌控,他剥丝抽茧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多次寻找当事人可能的执行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一辆轿车进入了他的视线。确认信息后,他快速出警,一举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车辆,最终,被执行人在司法强制力的威慑下履行了法定义务。

这日常工作的点滴,平凡简单的重复,就是为民执法,心系百姓,努力践行党旗下誓言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立足本职学习周春梅等英模精神的真实诠释!

统查组还负责承对外委托、接收受托案件,这两项工作案件数量大,且有严格的时间节点限制,仅今年上半年以来,就接收委托案件347件、对外委托案件2091件;不动产查询1615件、公积金查询1615件、完成案件现场调查701件。他带领其他干警在工作中,认真分析,研究对、对案件办理节点要求,针对对内、对外案件不同特点,寻找其中内在规律,进一步细化岗位工作流程,发明“快、精、准”的办案方法,比全省完成此项工作节点平均用时还有所提前。

千里奔波,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顶风冒雨,奔波于协助执行的各机关部门调查取证;斗酷暑,战严寒,寻觅蹲守被执行人可能出现的居所厂区。工作是这样平凡而又重复。而这些正是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执行干警们辛勤工作的真实记载。办公室墙上挂着的一面面锦旗,记载着香河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庄严承诺,代表了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认可,也是人民群众对法官最大的信任与极大鞭策。

位卑未敢忘忧国,他用自己的(理念)踏实工作——坚持“每天进步一点、做好一点、用心一点、再细致一点”的态度求自己和全组每一位干警。他用“于微细处见精神”,率领自己的小分队挥洒无怨无悔的辛勤汗水,坚实地迈好工作的每一步,书写着一名人民法官对党的无限忠诚,诠释着为党旗增辉、为法院建设添彩的铮铮誓言。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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