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迈进过程中,紧紧依托基层组织,运用法院外部力量进行协调沟通,善借外力、协同发力,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执行质效。近日,通过当地政府协助,妥善化解一起执行案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某与某村委会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该院依法判决村委会给付杨某土地占用费2万余元,并将涉案土地4亩清理后返还给杨某。村委会对法院判决不服,但并未提起上诉,也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及时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进行冻结,并与当地镇政府进行对接沟通。因涉案4亩土地上的附着物涉及树木数量、品种不明确,造成执行上的困难。该院多次与镇政府进行沟通,并通过镇政府协助,作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通过镇政府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了不稳定事件的发生,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