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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0-22 13:42:16 打印 字号: | |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香河县人民法院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香河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人民法院是在党委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和处理来信来访。

(五)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和裁定执行事项以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六)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七)负责本院业务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搞好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十)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以及通讯、计算机技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法院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十二)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基本性质

经费形式

1

香河县人民法院(本级)

行政单位

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香河县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886.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29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0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3415.33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2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316.51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57.9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97.7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49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4

3886.88

本年支出合计

51

3887.5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25.98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25.35

总计

27

3912.86

总计

54

3912.8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香河县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886.88

3886.8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414.70

3414.70







20405

法院

3414.70

3414.70







2040501

行政运行

3220.70

3220.7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94.00

19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51

316.5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6.51

316.5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2.71

142.7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73.80

173.8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96

57.9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96

57.9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7.96

57.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7.71

97.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7.71

97.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7.71

97.7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香河县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887.51

3693.51

19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415.33

3221.33

194.00




20405

法院

3415.33

3221.33

194.00




2040501

行政运行

3221.33

3221.33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94.00


19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51

316.5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6.51

316.5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2.71

142.7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73.80

173.8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96

57.9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96

57.9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7.96

57.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7.71

97.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7.71

97.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7.71

97.7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香河县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886.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0





3


三、国防支出

31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3415.33

3415.33



5


五、教育支出

33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316.51

316.51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57.96

57.9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本年收入合计

24

3886.88

本年支出合计

52

3887.51

3887.5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25.9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3

25.35

25.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25.98


5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55




总计

28

3912.86

总计

56

3912.86

3912.8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香河县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3887.51

3693.51

194.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415.33

3221.33

194.00

20405

法院

3415.33

3221.33

194.00

2040501

行政运行

3221.33

3221.33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94.00


194.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51

316.5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16.51

316.5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2.71

142.7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73.80

173.8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7.96

57.9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7.96

57.9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57.96

57.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7.71

97.7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7.71

97.7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7.71

97.7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912.86万元,支出总计3912.86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收入增加461.79万元,增长13.38%,主要增加专用设备;支出增加461.79万元,增长13.38%,主要是增加专用设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86.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6.8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8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3.51万元,占95%;项目支出194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2017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886.88万元,2017年度增加582.19万元,增长17.62%,主要是增加专用设备;本年支出3887.51万元,增加491.99万元,增长14.49%,主要是专用设备。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比年初预算增加14.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工资普调;本年支出388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比年初预算增加14.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工资普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8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415.33万元,占87.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316.51万元,占8.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96万元,占1.49%;住房保障(类)支出97.71万元,占2.5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4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54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7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零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零个、共零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7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增加9.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公务用车维护费;2017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7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零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数量零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年初预算增持平,主要是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7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万元。本部门2018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9.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7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零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接待共零批次、零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是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与2017年度决算持平,主要是较2017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香河法院以“部门职责工作活动”为依据,确定单位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香河法院对2018年初确定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开展了全面的绩效自评工作,从项目实施计划、绩效目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几个方面对专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全部达到了良好标准。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县财政“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建设共投入资金30万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本要求》,我院设立了“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建设资金3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从资金上对我院信息化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根据县政府要求,县法院、财政局联合组成考核组,按照省考核评分办法,对我县的“涉案财物管理平台”项目进行考核,我院的“涉案财物管理平台”项目考核合格、项目自评等级为优秀,评优率为100%。为了保证“涉案财物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质量、进度及社会效益,工程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1.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6.91万元,增长2.77%。主要是工资普调。2017年度决算增加329.68万元,增长11.40%,主要是工资普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1万元,从采购类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零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89.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零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辆,比上年增加零辆,主要是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零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零辆,机要通信用车零辆,应急保障用车零辆,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零辆,其他用车零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比上年增加零套,主要是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台(套)比上年增加零套,主要是较2017年度无增减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空表列示。

2、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填列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一)资本性支出:填列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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