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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非法获取业主信息1万条获利50元
这名被告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2-02 14:23:00 打印 字号: | |

你是否常收到垃圾短信,接到陌生推广电话,什么卖理财的如果您咨询过房屋租售问题,那贷款公司房屋销售等电话一天几十个这些都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被告人赵将非法获得的多个小区10000余条业主信息通过微信发给网友联系客户、招揽生意使用,获50元。该院判决赵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50元予以某收

法官寄语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在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日渐凸显公民个人信息被盗卖分布在各行业,一些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个人信息卖给他人扰乱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甚至有可能与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相关联,危害大。希望储存个人信息的机构或个人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保障个人信息不泄密。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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