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人民法院紧盯“打财断血”工作目标,紧盯职务犯罪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执行不放,综合运用各项措施。近日,顺利执结一起涉职务犯罪罚金和追缴犯罪所得款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高达980余万元。
2008至2019年,被告人李某担任公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8828560元。该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没收所得赃款8828560元上交国库。该案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未主动缴纳赃款及罚金。鉴于此种情况,该院依法立案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李某及其家属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查询了李某房产信息、车辆等信息,扣划李某部分现金及1套房产。后对此房产进行拍卖并成交,但未执行到位金额仍较多。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多次与李某家属进行沟通,告知法院打击职务犯罪的决心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相关后果。最终,李某亲属积极配合执行干警同意处置李某亲属名下4套房产,以尽快履行案款。后该院对李某亲属名下4套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并成交。该案执行标的9828560元全部执行到位。
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打击了犯罪,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