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总结评估会议(北片)在香河县人民法院召开。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二庭庭长王章水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北三县法院各主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院领导、部分法庭负责人代表参加会议。
在会上,香河县人民法院、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三河市人民法院分别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汇报,王章水对三个基层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及亮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要做好破案件审理。优化破产启动程序,加大执转破工作力度。加强府院联动,积极寻求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府院互动,形成合力,提高破产审判效能。
三要强化职能作用。狠抓审判执行工作,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抓好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要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检视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认真对照各项考核指标,稳强项,补短板,全面创新工作机制,切实优化程序,提升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