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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
香河县人民法院“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
作者:赵红楠  发布时间:2020-11-05 08:58:37 打印 字号: | |

连日以来香河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成功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再掀“百日攻坚”热潮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软硬兼施巧执抚养费

李某与喻某婚后生育一女,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感情不和,夫妻关系破裂,协议离婚,孩子由喻某抚养。后由于生活困难,喻某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4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并没有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喻某多次索要未果后,申请强制执行。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李某多次进行电话沟通,李某均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传唤李某,李某均未到庭说明情况。执行干警到其经营的商店面对面进行沟通,做思想工作仍不履行。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欲对李某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李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表示履行全部义务。最后,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李某将4850元抚养费交至喻某手上,并承诺以后按时给付抚养费。

耐心细致获“点赞”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张某与香河某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并在工作期间受伤。经鉴定张某为四级伤残,依赖完全护理。该院判决香河某公司支付原告112000元,并每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1138元。此案,张某申请执行香河某公司给付当年度护理费及伤残津贴13656元。本案为涉民生案件,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履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反映,本案申请执行前,公司按时向张某支付赔偿款。今年之所以未支付,是无法联系到张某某本人,不能确定其是否健在,因为判决确认护理费给付至原告死亡时止。为核实上述情况,打消被执行人顾虑,执行干警立即与张某取得联系,告知需与其见面或视频。该院将录制的视频,第一时间发送给该公司,该公司确认系张某无误后,立即将案款全部履行。张某通过电话向法官表示了感谢。

司法权威不容挑战

原告庹某与被告程某离婚纠纷一案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原告庹某给付程某抚养费每月1000元补偿款100万元。判决生效后,庹某未如约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庹某的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但庹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接到某举报某在香河某家具城出现。执行干警立即前往将当事人逮个正着并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庹某手头没钱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有恃无恐声称任由法院调查也找不到财产,等有钱再说。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却被当成耳旁风鉴于其恶劣行径,该院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香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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